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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3 期 2011.5.3  

讓央企挑起保障房建設大梁,妥否?
  國務院國資委日前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央企通過多種途徑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fā)建設。有觀點認可,央企當擔起保障房建設重任,但也有評論擔憂,在目前央企正在退出房市的大背景下,參與保障房建設或許會成為部分非主業(yè)為房地產(chǎn)業(yè)的央企繼續(xù)留在樓市的借口?

劉濤:“國字號”房企應專職建設保障房
葉檀:央企還是離房地產(chǎn)遠點好
 
既然保障房建設是政治任務,那么,讓具備公共屬性的央企和國企來專司其職也完全合乎情理。[詳情] 如果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的方式不厘清,央企的參與很可能成為掠奪社會資源之舉。[詳情]
     楊紅旭:央企房產(chǎn)商應有更多道德血液      
  既然很多央企仍想待在房地產(chǎn)的“蜜罐”中,那么就得要求他們更多地承擔保障房的建設任務。   在央企“退市”原本就異常困難的大背景下,如果央企大規(guī)模進軍保障房建設,有可能成為其留在樓市的契機。  
     馬紅漫:央企建保障房別成“空頭支票”      
  督央企是否可以擺脫“重利輕義”的思維束縛,勇挑社會責任大旗,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不少央企財大氣粗,這是事實,而投資保障房建設,需要不小的開支,錢大筆投上去,但能否見效、花得其所,并不讓人樂觀。  
     吳其倫:房地產(chǎn)央企應主導保障房建設      
  毫無疑問,國資委此舉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各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設壓力,對于確保今年乃至今后幾年的保障房供應起到足夠保障作用。   當央企涉足保障房,會不會對其他保障房建設的參與方形成擠出效應,從而對保障房項目構成一定程度的壟斷,也須有所警惕。  
廖水南:確保央企在保障房建設中真正做到讓利于民,除了依靠企業(yè)自律,我們還應該有所作為。[詳情]
張國棟:過去央企不務正業(yè)是看好房地產(chǎn)錢景。這回被要求參建保障房,是否還那么積極?[詳情]
 
徐冰:國資委的《通知》,給人最大的疑惑就在于其對于央企從事地產(chǎn)的態(tài)度。[詳情]
 
  田步亮:央企參建保障房彰顯中央的決心。[詳情]
 

肖華:央企應上繳利潤建設
保障房。[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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