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重慶各出租車公司的“份兒錢”要降,但降不降都是在“維護出租車公司的壟斷經(jīng)營”,就是再降也還是不放開“出租車運營的管制”,降低“份兒錢”只是“治標而不能治本”的權宜之計,因為出租車公司的“份兒錢”在罷運之前并不能降到去年的水平。
我國出租車的經(jīng)營權實行“行政審批”始于1978年,當時有車者只要經(jīng)營出租,去相關部門申請個手續(xù)便可無償?shù)玫匠鲎廛嚨倪\營許可,到90年代出租車經(jīng)營權變成有償使用后便逐漸申請不到了。 盡管隨著城市規(guī)模、人口質(zhì)量和總量、社會結構以及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等不斷提升了,可對出租車的經(jīng)營權申請者卻仍然是一直處于管制的狀態(tài),殊不知“封閉、不變”的做法是“有違國情,不合時宜”的。面對重慶3000多輛“違法”營運的“黑車”大軍,“疏通”遠比“堵截”要強的多。 首先,“目前重慶市主城共有8000多輛出租車,本來平時‘打的’就很緊張”。因此,在現(xiàn)有出租車數(shù)量的基礎上完全可以增加新的運力。 但現(xiàn)今非但不增,卻要采取“堵”的策略,這樣做既不符合“客運市場”的現(xiàn)狀,又不能滿足打的者的需求。非常適合個體經(jīng)營的出租車行業(yè),卻被有關部門牢牢地抱住——對出租車只是管制而就是不放開。 其二、放開對出租車的管制不僅能解決“3000”人的吃飯問題,“雙班跑”甚可解決更多人的就業(yè)難題,還能結束、平息僅讓出租車公司靠壟斷的“許可”而吮吸“源源不斷”的暴利而引起的眾怒。 另外,取消了管制對出租車公司也是一種動力,無論從“3000”之眾來說,還是從“人人指天下”的角度考慮,把所謂的黑車變成“白車”更符合國情,因為給每一個勞動者創(chuàng)造公平的競爭機會是執(zhí)政者的應有之義,放開對出租車的管制當是沒有什么阻力的。 其三、“只堵截、不疏通”只能是人為地加大執(zhí)法的成本。3000輛“黑車長期與出租車搶生意”是百姓們的合理訴求,就是再不允許其上路運營載客,可這些車已是現(xiàn)實的存在,它不會因為“堵截”就可消失。再說,就業(yè)就是國民們的頭等大事,更不能因“堵截”而耽擱了眾生們的“就業(yè)”,畢竟“群眾利益無小事”,“生存是壓倒一切的”。 一邊是靠著壟斷賺的“缽溢盆滿”的幾個尋租階層,一邊是“3000”之眾頭上戴著所謂的黑車“帽子”在馬路上偷偷摸摸、心驚膽戰(zhàn)地撿點“殘渣剩飯”,這并不是出租車行業(yè)“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的發(fā)展,如此發(fā)展下去,更不能平衡、解決“雙方的利益”訴求。 所以,只有放開對出租車的管制,才能解決兩個“一邊”的問題,也只有放開管制,才是“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方式。不解決、不化解存在與現(xiàn)實當中的所謂黑車又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不平衡各方利益,我們的社會又怎么能趨于和諧?建設和諧社會的首選要義就是——“平衡各方利益”! 但不知,不放開對出租車的管制還有什么憂慮? 在我看來,放開對出租車的管制已是事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