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要防范重慶出租車罷運事件的負效應
    2008-11-11    阮占江    來源:燕趙都市報

    8000多輛停駛出租車恢復營運后,重慶出租車企業(yè)近日終于公開承諾下調“份兒錢”。重慶出租車駕駛員還將成立行業(yè)協(xié)會,搭建與企業(yè)、政府協(xié)商、對話的平臺。(11月9日《新京報》)

    應該說,對于重慶出租車罷運事件,相關政府部門的應對態(tài)度與處理措施都較為得體,而且最后的結果———降低份子錢,也在良性的預期目標內,這或許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只是,如果仔細想想這一事件的整體運行過程,只怕很多人都難免產生幾絲擔憂。因為這種“如果不鬧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一鬧則立即解決”的矛盾解決方式,難免會成為其他地方效仿的對象。而如果其他地方政府不能未雨綢繆,更為積極主動地從根本上減輕與化解出租車司機的現(xiàn)實困境,那么,不僅如今重慶市這種被動下降出租車份子錢的個體正義難以讓人滿意,而且只怕難免會引發(fā)一系列類似事件。
    實際上,在這次重慶出租車集體罷運事件發(fā)生前,全國各地曾先后多次出現(xiàn)過類似的出租車司機集體罷運事件。其中最為主要的一個問題,正是在于幾乎所有城市的出租車司機,都在不同程度上面臨著“份錢過高、超強度工作、權利被侵害、告狀難”等問題,尤其是每月動輒四五千元甚至五六千元的“份兒錢”,幾乎讓所有的出租車司機們都如山在背如石在心,每天都不敢有絲毫懈怠。
    對此,諸多新聞媒體也一直在報道與評論。其中,《中國經(jīng)濟時報》8年來對100多個城市出租車業(yè)的調查研究發(fā)現(xiàn),如今各地出租車幾乎普遍存在八個方面的主要矛盾:出租車經(jīng)營權的爭奪;車輛產權投資人與登記人相互之間矛盾;公司化模式與個體化模式的矛盾;司機與公司二者關系界定不清的矛盾;行政管理上的各種沖突與矛盾;稅費收繳中公司與司機及政府間的矛盾;出租車與黑車市場爭奪的矛盾;上升的成本轉嫁給公眾還是由經(jīng)營者自己消化的矛盾。
    圍繞如何更為有效解決各城市出租車的難題,雖然近年來不斷有代表委員、專家學者紛紛提出了一些應對性的辦法,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積極改革創(chuàng)新出租車管理服務機制。但遺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更多地還是熱衷于給予一些企業(yè)排他性的出租運營服務的權利,不僅從法律上排除了其他競爭的可能,也把自己的公共服務與管理職責讓渡給了出租車公司,自己則安然地從中謀取巨大利益。
    雖然公司化的管理模式本身確實能大大刺激司機的干活積極性,但那種近乎“旱澇照收”的份錢收取方式,不僅忽視了出租車個體化經(jīng)營的特點,而且掩蓋了公司經(jīng)營權壟斷和實質掛靠、變相集體所有制度下公司剝削司機等諸多殘酷的事實真相,明顯違背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必須注重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從而不僅直接導致了諸多出租司機身心疲憊,也讓廣大老百姓對此怨聲載道。
    因此,無論是為了維護基本的社會正義,還是為了保障廣大行人、乘客和出租車司機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各地政府部門理應盡快意識到出租車行業(yè)的公用事業(yè)性和行政壟斷性,逐漸拋棄和改變目前出租車“法定”壟斷經(jīng)營的形式,建立健全更加科學、人性、合理、和諧的出租車管理模式。唯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防范這次重慶出租車集體罷運事件的負效應在全國其他地方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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