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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記者:李鈞德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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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6月12日電
記者日前獲悉:為進一步加強高校新校區(qū)建設管理,有效化解高校建設風險,從2007年起,河南省原則上不再審批高校新建或擴建校區(qū)。
自1999年我國作出高校擴招的重大決策以來,河南先后有50多所高校進行了新校區(qū)建設,高校的辦學環(huán)境和條件得到了顯著改善。但是,由于一些高校新校區(qū)籌資渠道主要依靠銀行貸款,集中還貸壓力較大,對學校的建設和發(fā)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學校及社會穩(wěn)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高校新校區(qū)建設的管理工作,合理把握建設節(jié)奏,有效化解建設風險,河南省教育廳決定:從2007年起,原則上不再審批高校新建或擴建校區(qū)。按照省核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發(fā)展規(guī)模,凡已達到國家和省關于高等學校生均占地面積和生均校舍面積標準的高校,一律不再審批新建或擴建校區(qū)。
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個別未達到上述有關標準的高校,確需進行新建或擴建校區(qū)的,在建設資金和償還能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已經批準新建或擴建校區(qū)的高校,要堅持“經濟、簡潔、實用”的原則,堅決杜絕“求大、求洋”等奢侈浪費現(xiàn)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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