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強制休假后下崗 贛州農行清退近50名職工
    2008-01-30    作者:涂超華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07年歲末,當人們習慣性地開始憧憬和展望來年的時候,中國農業(yè)銀行贛州市分行(以下簡稱“贛州市農行”)以“崗位輪換”為由,清退了該市農行系統(tǒng)近50名職工,這是一些工齡平均為10年的職工。讓這些職工無奈的是,10多天后,《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贛州市農行的做法,留給他們的更多的是猜想。

先被強制休假,后下崗

    2007年12月14日下午。贛州市農行信豐縣支行某鄉(xiāng)鎮(zhèn)營業(yè)所內,鄧福華正埋頭工作。對她來說,每年年底這一段時間是最繁忙的。從1995年9月進入農業(yè)銀行起,鄧福華已經整整工作了12年。
    下午4時左右,信豐縣支行一名副行長從縣城開車到營業(yè)所,來給她發(fā)放補助。補助的標準是從她在銀行上班的年份算起,每年360元。鄧福華覺得有些意外,從沒有過支行的領導專程來給她發(fā)錢。簽字領完3900多元補助金后,她也沒細想,回到座位上繼續(xù)工作。
    鄧福華是這個營業(yè)所里唯一的勞務派遣工。有同事開玩笑說,行里給她的待遇比正式員工還好,嚷著要讓她從補助里拿出些錢來請客。
    由于鄧福華所在的農行營業(yè)所離縣城較遠,職工們吃住都在所里。當天,鄧福華清楚地記得,下班吃過晚飯后,值班主任接到一個電話后通知她“上面要求你辦理工作移交”。
    因為鄧福華的員工安全認證卡在下班前已經入庫保管,無法辦理移交,整個手續(xù)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完成。此時的她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果然,所里的領導通知她,讓她休假一星期!邦I導說一星期后還可以繼續(xù)上班!边@讓鄧福華稍稍有些心安。
    幾天之后,她得到的不是上班通知而是一紙退工通知。鄧福華這才明白,自己下崗了。
    幾乎是在同一時間,贛州市農行部分縣區(qū)支行近50名職工,均被以“強制休假”的方式調離崗位,之后被辭退,而這些員工在農行的工齡平均在10年以上。
    許多員工表示,聽到這個消息時就像遭到當頭一棒。在贛州市農行章貢區(qū)支行工作的鐘敏,是這批被清退員工中工齡最長的一個。從進入農行工作到被清退,她已經在這里工作十七年了。當反復看著“退工通知單”,確認自己已被“清退”之后,她感到“難以形容的震驚和憤怒”。因為從高中畢業(yè)后參加工作起,她將最美好的青春都獻給了農行,如今她年齡越來越大,農行說不要她就不要了,這個事實讓她怎樣都無法接受。
    2007年6月,贛州市農行章貢區(qū)支行的女職工郭建喜得一子。初為人母的她還沒完全從喜悅中走出來,就收到被清退的通知。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職工在哺乳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辭退。而郭建得到的說法是,原單位會考慮給予相應的補償。
    “如果我們是因工作能力不足或單位效益不好被單位退工,我們無話可說。可這種沒有任何理由的被‘清退’,真讓人難以接受!币幻磺逋藛T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記者了解到,被清退職工中,許多人都是業(yè)務能力很優(yōu)秀的人員。劉藝在贛州市農行贛縣支行工作了10年多,多次被單位評為“青年崗位能手”、“先進工作者”,每次參加農行系統(tǒng)在全市范圍內舉行的業(yè)務技能競賽,她都能獲得前幾名。然而,這一次連她也沒能幸免。

被指有意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

    2008年1月23日,南昌,寒風凜冽。20多名被辭退的職工冒著寒風站在中國農業(yè)銀行江西省分行門口,希望事情能得到上級單位的重視。
    這是他們第二次從贛州趕到南昌,上次該行的一位部門負責人接待他們時,告訴他們有什么問題還是要找贛州市分行反映、解決。
    讓他們始料不及的是,這次他們得到的仍是同一個答復。
    他們認為,在《勞動合同法》還有10多天就要實施的時候,贛州市農行突然大規(guī)模辭退一批工作10年的職工,是有意在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
    該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即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他們告訴記者,贛州農行一次性裁員50人,不但沒有提前30天通知他們,也沒有按照相關法律辦事。因為按照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將裁員方案向勞動部門報告后,方可以裁減人員。
    記者了解到,這近50人在2005年均被要求與一家勞動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轉會合同”。
    贛州市農行章貢區(qū)支行的丁鍵告訴記者,2005年8月,贛州市農行就以“如需購買養(yǎng)老保險,就必須將他們的人事關系,劃撥到贛州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原贛州市新世紀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為由,將他們一行人劃撥到了該人力資源公司,并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在章貢區(qū)支行工作,工作崗位和所享受的工資待遇不變。
    “我記得當時大致看了一下合同之后并不愿簽字,但領導表示,一定要簽,否則就不能來上班了?紤]到還是在原來的崗位工作,并沒有別的損失,最終還是簽了合同。哪知道今天竟然發(fā)生這樣的事情!
    在與所在單位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之后,他們又被要求與一家人力資源中介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在由贛州市新世紀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印制的勞動合同中,記者看到了這樣的內容:“贛州市新世紀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簡稱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法律形式確立勞動關系!薄氨竞贤趶募追脚汕驳街袊r業(yè)銀行贛州分行所屬單位(部門)工作起至中國農業(yè)銀行贛州分行退回之日止,到期終止合同!
    一位員工告訴記者,與他們同時簽訂合同的還有數十人。這些人卻沒有被“退工”的遭遇,因為“他們在農行工作都還沒有滿10年!

銀行說法

    2008年1月25日,記者在贛州市農行采訪了辦公室主任黃興華。
    他告訴記者,這些被清退的職工原來都是各個支行的臨時工。2005年農行系統(tǒng)為規(guī)范用工,對這些人進行了勞務派遣。
    “具體做法是,由當地人才服務中介公司與這些人員簽訂合同。然后再由人才服務中介公司定向派遣到我們這里來工作。農行跟這些人員僅僅是用工關系,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秉S興華說,“這一次退工也是我們單位的正常退工行為。是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的!
    黃興華表示,退工與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我們認為單位的某個崗位不需要某位同志了,我們就將他退回原來的人才中介公司,并不是我們跟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黃主任介紹,根據銀行的規(guī)定,因為這批人在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前還在農行上過班,農行根據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還發(fā)放了每人每年360元的經濟補償。而且這些人在銀行上班期間,銀行都給他們辦理了養(yǎng)老保險及失業(yè)保險等!拔覀人覺得單位的做法是合法并且是符合規(guī)范的!
    “退一步說,即便這些人說農行在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不可能有這樣的預見性,在2005年就知道將要在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內容!秉S興華進一步解釋說。
    記者問,農行為什么在這個敏感時期清退一大批業(yè)務技能熟練的員工,而在農行工作還未滿10年的卻繼續(xù)在崗?
    黃興華稱,這是企業(yè)正常的人員更替和派遣用工的輪換。這些被退回中介公司的員工也找了許多相關部門,這些部門也派人進行了調查,大家都不認為農行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他告訴記者,就在這個月農行又從勞動中介公司新進了50名員工。這些人都有大專以上學歷,素質比較高,理解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都比較強。“這是我們企業(yè)發(fā)展的正常需要!
    一位此次被清退的員工向記者表示,這段時間他查找了許多有關《勞動合同法》的資料。2005年2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列入2005年的立法計劃。同年6月,國務院對勞動和保障部的草案送審稿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國務院的修改稿。
    “當時媒體對那次修訂都有報道,因此不排除農行是在知道草案主要內容的情況下,提前采取行動規(guī)避即將出臺的《勞動合同法》!边@位員工說。
    本報南昌1月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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