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實施“T+1”制度快20年了,應該說,“T+1”制度對延緩投機動機,防止股市劇烈波動起了積極作用。但長期實施會使其積極作用遞減,而弊端或漏洞卻日益顯現(xiàn)。特別是我國股市持續(xù)低迷,十年近乎原地踏步。尤其是當前股市成交量日漸不足,活力見減,此時改行“T+0”軌制可以有效扭轉萎頓之勢。 首先,實施“T+0”可以使股票現(xiàn)貨交易與股指期貨交易更匹配、更對等。期貨市場的重要作用在于套保、套利以及投機,這決定了其交易制度只能是“T+0”軌制,而且在高杠桿機制下,“T+1”交易軌制有重大漏洞,因為融資看多者不能及時拋售,若再遭遇連續(xù)跌停,融資機構無法平倉,由于杠桿效應會出現(xiàn)投資者倒欠融資機構的奇怪現(xiàn)象,不僅套牢投資者還套牢融資機構。事實上,我國股指期貨實施“T+0”軌制,在2010年4月推出之后的第二日,上證指數(shù)就下挫180點;許多散戶發(fā)現(xiàn)股指期貨跌幅比現(xiàn)股更大,中小股民完全是被股指做空牽著鼻子走。股指期貨可實時出清,而股市現(xiàn)貨卻不能及時出清交收,凸顯出兩種交易規(guī)則不對等而帶來的市場扭曲,加上做空有資金門檻,使散戶愈發(fā)在不對等的交易機制下、不對稱的信息獲取下成為虧損主體。當前,股指期貨、融資融券及ETF基金等做空機制形成,股市難以再暴漲暴跌,再加上個股的漲跌幅限制,此時改行“T+0”軌制,只會扭轉股市低迷之頹勢,而不會再現(xiàn)劇烈波動。 其次,實施“T+0”可以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因為在“T+1”軌制下,今日買進的股票下一交易日才能賣出;且賣出股票的資金當日不能提現(xiàn),這就剝奪了投資者及時試錯、糾錯的機會和權利。機制分析和實證研究都說明,在股票連續(xù)下跌行情下,現(xiàn)有“T+1”交易使得投資者不能及時賣出止損,若再遭遇跌停板,投資者只能被動“死扛”,不僅損失加重,而且交易銳減,市場活力消退。而且,我國股市不排除過度包裝、會計造假、隱報瞞報等違紀違法個例,一旦溘然利空,投資者不能第一時間退出,只能虧損套牢。從長期看,只有保護投資者的正當權益、保障投資者的收益率,股票市場才是活躍的、有效的;不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市場是沒有發(fā)展前景的。特別是,由于資金門檻效應以及大資金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價格來進行自救,因此現(xiàn)行“T+1”機制更多保護的是大投資者。 再次,實施“T+0”是資本市場發(fā)展之道。“T+1”延緩了交易,阻礙了流動性、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抑制了價格發(fā)現(xiàn)效率,也使資源配置作用削弱。所以在發(fā)達國家股票市場都實行的是“T+0”制度,甚至也無漲跌幅限制?赡苡腥藫摹癟+0”會導致過多投機行為,其實這種擔心有相當成分是基于對投機的曲解和誤解。由于中國的語匯環(huán)境常使人將投機視為一種貶義,其實投機有使市場流動性充分、活躍性增強、信息流轉加快的功用;也有分散風險和平衡價格的積極作用,也就是說,正是由于眾多的投機行為或潛在投機行為才保證了資本市場的有效性;更不用說投機與投資在學理上和實踐上都很難明確界分。當然,股市劇烈波動確實有許多負效應,從當前我國股市既存形勢看,A股的漲跌幅制還應延續(xù),但“T+0”軌制已然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