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日前發(fā)布三季度業(yè)績預告,曝出第三季度凈利潤巨虧19億元-20億元,并拖累前三季業(yè)績虧損16.5億元-17.5億元;诖,中興通訊出現(xiàn)上市15年來首份虧損年報已是大概率事件。 然而,在這一份業(yè)績預告出爐之前,券商研究員們卻是熱捧著中興通訊:7月以來的28份研究報告涉及中興通訊,均對其2012年給出盈利的預測,且每股收益平均在0.8元左右。其中,來自興業(yè)證券的一份研報,更是預測中興通訊2012年凈利潤將高達33.13億元,對應每股收益達0.96元。這無疑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 券商研報為何會做出如此不符合實際的判斷?研究員們是否真的了解上市公司運營情況?聯(lián)想到前不久宏源證券的一份“烏龍”研報,研究員僅憑“東方雨虹攜手塞拉尼斯進軍煤制乙醇”這一句股吧傳言,就推薦起東方雨虹,認為其“未來盈利可期”,并首次給予“買入”評級。最終傳聞被認定不屬實,這份研報也就被冠以“烏龍”二字,讓人哭笑不得。 細數(shù)券商研報,出錯的還不僅僅是上述這幾家券商。但面對差錯,券商們總能以一句“以上信息僅供參考,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來推脫責任。換句話說,投資者如果參考了券商研報而造成投資虧損,只能是自己不謹慎了。 但筆者以為,券商作為專業(yè)機構,其研報公布是足以影響公眾判斷,影響市場的。如果研報信息出了差錯,可以推脫責任,那又與股吧里的隨便說說有何區(qū)別?事實上,券商或研究機構發(fā)布研究報告,其目的就是影響市場,賺取收益或為其拓展業(yè)務贏得更大的市場空間。從這一點來看,券商研報其實也是一件商品。只有商品高質量,才能贏得市場信任;相反,質量出了問題,生產者承擔責任也無可厚非。而一味地不顧及品質,也不對市場負責任,最終會失去市場,一家券商機構如此,整個券商行業(yè)也如此。 而今,券商研報頻頻出錯,引發(fā)信任危機,必須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筆者以為,券商研報必須有一個責任追究機制。對于差錯研報,券商須承擔相應責任,而對于個別研究員或券商機構的故意出錯,更是要嚴懲不貸。只有這樣,才能使券商研報更加規(guī)范。與此同時,筆者也建議,建立一個市場評價機制,來衡量來考核,倒逼券商或研究機構提高研報質量,重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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