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新聞網》報道,日前中國財政部發(fā)布了《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征收的專項計息基金,其保值增值關系到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同時,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盡管財政部出臺的這項公共政策,規(guī)定得很全面,措施也給力,但由于社;饾L存結余大,積累與支付步調不一致,容易被挪用甚至胡亂投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專項清查結果顯示,1992年至2004年,僅養(yǎng)老保險金就有約100億元被擠占挪用;2006年曝出的上海社保案中,被挪用、侵占的涉案金額達百億人民幣;同時,社;鹪谕顿Y領域也屢屢傳出雜音。 縱觀國外社;,無論在管理方面,還是在投資上,大都把公開透明放在首要位置。日本專門成立了社會保障咨詢委員會,成員由普通老百姓代表、法律專家和社保業(yè)內人士等各界人士組成。委員會定期開會,討論百姓關心的社會保障大事,并把公眾關心的問題和意愿反映給社;鸸芾矸,從而實實在在地賦予參保人知情權和參與權;在社;鹜顿Y管理方面,美國社;鹜顿Y信息公開也做得十分到位。他們非常重視“事前監(jiān)管”,并窮盡一切手段加大對社保基金投資的公開化和透明化,以杜絕資金被挪用。 我國也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2011年7月1日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然而,筆者以為,盡管社會基金投資信息公開的公共政策制定好了,但是法律本身卻存在著致命性缺陷,比如“定期”到底是什么時候,公布到什么程度仍不明確。因此筆者覺得,國家層面有必要將“定期”進一步明確化,并制定相應罰則。 總之,社;鸬淖罱K目標是為公眾謀福利,造福于百姓,倘若社;鹪诠芾砗屯顿Y去向上不能做到公正、公開和透明,那么就違背了“社;鹗丘B(yǎng)命錢和救命錢”的宗旨。因此,國家對社;鸬牧飨,甚至包括管理和投資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類似這些信息都應盡可能做到公開透明,惟有做到這些,才能有效防止社;稹芭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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