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人滿為患,表面上看是超載問題,存在安全風險。但造成這一表面問題的深層根源,在于旺盛公共交通需求與當前公共服務(wù)能力之間的矛盾。 溫州動車追尾事故發(fā)生后,引起了各地對公共安全的重視和反思。日前,北京市副市長茍仲文強調(diào),地鐵要嚴格落實車廂不超載、電梯不滿荷等“四不”要求,加強地鐵車輛追尾防控等工作。 禁止超載不僅能夠為公眾提供寬松舒適的出行環(huán)境,也能化解超載帶來的隱患,提高安全系數(shù),看起來是一個保安全的“良方”。但是,任何理論和想法都不能生存于真空之中,不能忽視所面對的復(fù)雜而嚴峻的社會現(xiàn)實。這就需要走進地鐵、融入人群之中去看問題、想問題、解決問題。 地鐵人滿為患,表面上看是超載問題,存在安全風險。但造成這一表面問題的深層根源,在于旺盛公共交通需求與當前公共服務(wù)能力之間的矛盾。在這樣的情勢之下,治本之策應(yīng)該是大力增加公共交通供給,提升服務(wù)能力,比如加快地鐵等公共交通體系建設(shè),升級運營管理水平,提高運輸效率,也就是要在各個方面做“加法”,從根本上緩解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為公共安全打下堅實基礎(chǔ)。 如果這方面的功課沒做好,片面地搞“限”字當頭,雖然從主觀愿望上是為了安全,但在現(xiàn)實執(zhí)行中可能舉步維艱,甚至適得其反。首先,“禁止超載”的可行性需要打個問號,禁止超載的具體標準是什么?能不能制定出百姓既認可又有效的措施?如果還是只讓老百姓來承擔安全成本的老路子,注定行而不遠。 其次,“禁止超載”的安全性更需打個問號!敖敝,地鐵列車的壓力是小一些了,增加了安全系數(shù),但風險并未消失,而是轉(zhuǎn)移了,一是地鐵車站內(nèi)會更加擁擠混亂,踩踏等事故危險增大;二是客流從地下分流到地上,加劇公交車的超載程度,同樣增加了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從系統(tǒng)論的眼光看,地鐵“禁止超載”采取“堵”的辦法,雖然是局部調(diào)節(jié),但卻會引發(fā)連鎖反應(yīng),改變目前巨大客流的運行狀態(tài),但又不能提供更好的流通渠道加以疏導容納,其結(jié)果不僅是措施本身顧此失彼,更大的危險在于“一弊未除,又興一弊”,產(chǎn)生新的公共安全隱患和不可預(yù)見的風險。 公共安全反思,不只是一種態(tài)度,更是一種能力。如果為了安全而硬保安全,而不考慮和破解危害安全的實質(zhì)性問題,最終也不可能保障安全。如何制定科學、周全的治理方案,拿出切實可行、深得人心的實施舉措,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能力;蛟S,決策者不妨先試試不少網(wǎng)友的建議:“多坐坐地鐵再拿主意。”相關(guān)報道見昨天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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