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起,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民政局開始在全市范圍內核查低保人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對于不符合低保條件的“騙保者”進行清理。其中,有關部門發(fā)現一對低保戶夫妻名下竟然擁有六處房產,更有404名低保戶擁有二套房。而這只是核查比對了8200多人得到的信息,包頭全市尚有3萬人待查。 報道說,核查結果令包頭市民政局干部“冒冷汗”。旨在惠及貧弱群體、體現政府關懷的低保政策,居然被大面積濫用、冒領,成為部分富裕戶“錦上添花”的生活補助,難怪主管干部要發(fā)虛汗了。在這一問題上,固然可能存在部分低保戶缺乏誠信的問題,但相關部門在監(jiān)管上的疏漏乃至寬縱,更是難辭其咎。 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城鄉(xiāng)居民財產核對平臺,居民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缺乏一個相對比較明晰的數據。再加上城鄉(xiāng)居民這些年來的高流動性,更是使居民實際財產狀況處于模糊狀態(tài)。這也是一些本身并不符合條件的居民能夠混水摸魚、擠占稀缺低保資源的重要原因。 但是,客觀的制約以及部分人的不誠信,并不是低保資源必然被騙取的借口。民政部門在實踐中建立起來的“申報”、“審批”制度,何以成了眾多富裕戶可以隨便逾越的破籬笆?有關工作人員有沒有嚴格按照規(guī)定,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再進一步講,既然此次在全市范圍內的核查比對能夠發(fā)現這樣多的騙保事件,為什么以前發(fā)現不了? 不是騙保戶隱藏得太深,而是負有監(jiān)管責任的干部太天真。或者說,是干部缺乏認真。一對低保戶夫妻名下擁有六處房產,而且都是堂而皇之地掛在真名實姓下面,核查起來沒有任何難度,之所以查不出來,不過是因為無人去查、無人認真去查罷了。推而廣之,如果負責審核的干部都能夠負責任一些,都能夠對申報信息進行核查比對,可以斷言,騙保行為至少能夠收斂點,而低保戶的誠信,也因為干部的認真履職、嚴格監(jiān)管能夠得以保持。 其實,盡管很多居民的真實收入狀況有時可能會“潛水”,但是其具體狀況仍然逃不過周圍人們的眼睛,正所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也因此,每一戶騙保戶的成功騙保,都可能灼傷周圍一大片人對國家社會保障政策的信任,久而久之,就會嚴重影響政府機關的權威和公信力。 這些年,總有一些騙保行為被披露出來,這種揭露固然可能中止了一些不法行為的繼續(xù)發(fā)生,不過也表明,作為一種對“最少受益者”的眷顧政策,低保金確實存在著比較嚴重的被濫用情形。當此之時,有關部門必須切實加強對低保金的動態(tài)監(jiān)管,讓政策的陽光照在真正需要的人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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