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生領域,省長丟官一直以公眾丟命為前提。 比如2008年9月,山西襄汾尾礦潰壩事故已造成254人死亡。隨后剛剛復出不久的省長孟學農引咎辭職。 目前危及省長寶座的大事是保障房建設。 按照國務院要求,其主要問責主體是省長。隨后住建部與各地政府簽訂了《保障性住房目標責任書》,并下達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標任務,今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必須在10月底前全部開工。否則主要領導將遭到從約談到行政處分乃至降級、免職的嚴厲處罰。 從部分城市今年以來保障房開工情況來看,成績并不樂觀,一些城市開工率不到三成。 住建部和國土部的新一輪高密度“約談”已如箭在弦。 按理說,地方政府在常年賣地獲取巨額收入后,面對高房價激起的沸騰民怨,勇挑保障房建設重擔,也算一種對公眾遲來的反哺。 但真干起來就沒有賣地斂財那么動力強勁。 地方的確面臨諸多現(xiàn)實困境。 首先是銀子問題。分稅制改革后,優(yōu)質稅源歸了中央,各地政府為養(yǎng)家糊口,便靠以賣地為主要來源的預算外資金苦苦支撐。加上機構臃腫,吃皇糧人數(shù)與日俱增,加上歷史債務纏身外電報道,中國銀監(jiān)會、財政部及發(fā)改委,擬于6月至9月期間,處理2萬~3萬億元可能違約的地方政府債務。專家預計,地方負債總額在十萬億以上。 于是,在地產(chǎn)宏觀調控政策出臺后,各地紛紛抱怨很差錢。即使按10%提取賣地收入,以2010年總額2.7萬億元測算,也僅2700億元。即便加上中央象征性的贊助,也無力建起1000萬套廉租房。 向銀行貸款?現(xiàn)在銀根收緊,它們又基本進行了商業(yè)化改制,如此高風險、低收益貸款無異于一筆新增壞賬,顯然積極性不高。 由地產(chǎn)商墊資?他們身上本來就缺少道德血液,要么躲避三舍,要么便是為了謀取利益建起豆腐渣工程,保障房直接按危房驗收了。比如內蒙古包頭市最大的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民馨家園”大部分新樓房成“墻脆脆”被網(wǎng)民曝光,成為繼去年10月北京“明悅灣”8棟保障房被責令拆除以來,又一起因質量問題而影響波及全國的典型事件。 倒是有機構對此有濃厚興趣比如強勢職能部門和不差錢的國企,但又存在回歸福利房,變相侵占公眾利益面臨千夫所指的風險。 即使各地政府為了應對考核,千方百計實現(xiàn)了保障房開工率,結合上述種種深層觀念、體制原因,隨后的竣工率、工程質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問題又會接踵而至。 根本卻在于傳統(tǒng)政績考核陰魂不散。為了完成層層加碼的GDP指標,一些地方政府直接改組為地方運營有限責任公司,而地產(chǎn)經(jīng)濟成為主要盈利點。而多建保障房,一方面要政府投錢,另一方面還會減少買房的“剛需”,里外里對地方是“雙向賠錢”,故本身動力不足。 這就不難解釋一個司空見慣的怪現(xiàn)象:地方政府對花大價錢建設豪華辦公樓、形象工程、超前的基礎設施建設等還是興致勃勃的,濫發(fā)福利獎金、瘋狂三公消費時也沒見怎么心疼過銀子,可為什么一旦談到直接關系普通群眾切身利益的保障房建設上,就顯得心灰意冷? 其實只有一個核心問題:政府該為自己服務還是該為人民服務? 既然不為人民服務,那中央動真格,問責甚至罷免個把省長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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