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日前報道“從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上看,調控最嚴厲的一線城市房價的確有所回落”,但“‘下降’了的房價和老百姓感受差別較大!睋Q言之,房價還沒有出現(xiàn)老百姓可以感受到的回落。由于房屋商品的特殊性,同樣質量、同樣面積的房屋,因地理位置,乃至朝向、樓層不同,都有很大差別,加之統(tǒng)計樣本的不同,比如住宅就涵蓋普通商品住宅、別墅、經濟適用房等,所以有關房價的統(tǒng)計數(shù)字從來就是撲朔迷離。但是,有關樓市成交量的統(tǒng)計應該是可靠的。5月中,一線城市樓市成交量同比下滑50%以上。按業(yè)內人士的說法,房地產市場正處于“膠著”狀態(tài)。 這種“膠著”狀,不僅僅是市場上買賣雙方的討價還價,而是一場涉及各種利益關系的深度博弈。在買賣雙方的背后,還有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等眾多利益攸關方的參與。 各利益攸關方只有先弄明白此次中央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初衷和主旨,才可能在博弈中選擇正確的策略,獲取最大利益。我們認為,與以往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相比,目前已經出臺的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種種政策措施,既有一脈相承之處,也顯示出更長遠的考慮和更大的決心。 本輪調控在明確使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防范未來房地產泡沫風險的同時,將如何解決困難群體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提到了突出位置。住房需求是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之一,這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和政治問題,即使在市場經濟體制十分成熟的西方發(fā)達國家也沒有把住房問題完全交給市場去解決,而是利用公共資源,用行政手段保障低收入人群起碼的住房需要。此次中央對全國保障房建設下達了具體的指令性數(shù)量指標,并表示要采取“問責制”這種嚴厲的行政手段,這必將給未來商品房市場的供求形勢帶來深遠影響。 近20年來市場化取向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盡管還未盡如人意,但誰也不能否定其對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條件,推動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發(fā)育,進而促進國民經濟整體發(fā)展的積極作用,F(xiàn)在的問題是,由于體制設計的不完善和一些地方政府、房地產企業(yè)及投資者基于各自眼前利益的推波助瀾,造成不少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房價遠遠高出作為生活資料的合理水平。 不少地方政府在制訂當?shù)胤績r調控目標時,提出上漲幅度略低于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即10%左右。國務院督查組表示,這樣的目標離人們的預期相差很遠。溫家寶總理最近更是明確表示,房價要實現(xiàn)“穩(wěn)中有降”。由此表明,此次調控的目標十分明確,就是要讓部分地區(qū)過高的房價有所下降。 中國房價日益走高,固然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但在短期內的快速上漲乃至暴漲,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投資、投機需求推動的。中國人多地少,且正處于城鎮(zhèn)化快速推進進程,建材生產又多屬高耗能、高污染行業(yè),城市人口基本住房需求還遠沒有滿足,更不用說房地產市場上的過度投資可能給整體經濟穩(wěn)定發(fā)展帶來的種種風險。因此,在可以想見的時期內,中國還顧不上滿足少數(shù)人對房產的投資需要,從中央政府的調控措施中,也不難看出其目標是遏制對房地產的投資、投機需求。 無論是買房的人,賣房的人,還是背后的利益攸關方,為自身利益考慮無可厚非,但首先必須弄明白中央調控的方向和決心。惟其如此,方能在波詭云譎的市場上做出明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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