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科技部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開“三公”經費:2011年,核定科技部用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項經費預算4018.72萬元。共49字,含字符59字。
一些地方部分政府部門在“三公”消費上存在奢侈浪費現象,引發(fā)公眾不滿與納稅人質疑。對于政府部門公開“三公”消費預算,公眾呼吁了很多年,卻少有政府部門將其公開。在這種背景下,科技部率先公開公務出國、公務接待與公車預算,無疑是在政府部門公開“三公”經費上開了個好頭。
不過,盡管科技部率先公開了“三公”經費預算,但只是籠統(tǒng)說明,沒有更為詳細的“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比如,公眾還想了解的是:這三項經費預算具體各是多少?公車消費中車輛購置與運行費分別是多少?與目前科技部配備的公車數量與規(guī)格相對應的,每一輛公車經費預算安排是多少?如果這些都不能在預算及其說明中體現,公眾也就不知道每輛公車的經費預算安排是否適當,自然也無從判斷科技部“三公”經費預算編制是否合理,是否體現了節(jié)約原則。所以,在公布本單位“三公”經費預算總額同時,惟有公布更為細致的經費安排情況,才更便于公眾監(jiān)督。
此外,包括科技部在內的政府部門,還應在公布本單位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的同時,配套公布相應的“三公”經費節(jié)約目標與辦法。比如,公眾想知道,相關部門本年度“三公”經費相比上一年度打算節(jié)約多少,準備通過何種途徑保障節(jié)約目標實現等。公開“三公”經費預算的目的,是為了方便群眾監(jiān)督,促進節(jié)約“三公”經費。如果不制訂節(jié)約目標,并通過有效途徑保障節(jié)約目標實現,公開“三公”經費預算的意義就要打折扣。
需要看到的是,當前政府部門公開“三公”經費工作,都是在政府系統(tǒng)內部通過行政手段推動的,而這自然會削弱促使政府部門公開“三公”消費情況的力度。因此,有關方面應通過立法,使公開“三公”消費情況成為政府部門的一項法定義務。在此基礎上,強化公眾監(jiān)督的力度和可操作性,才能使財政資金與納稅人稅款得到更大程度上的節(jié)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