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之爭關乎收入分配改革方向
2011-03-25   作者:華生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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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 生

  提要
  要求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是真為中低收入階層代言。若以3000元月薪劃分中國低收入階層,這就劃走了就業(yè)人口的大多數(shù)。但今天北京3000元月薪的人也只需繳16.55元的個人所得稅。4000元月薪也只繳幾十元的個稅。提高起征點既擴大了他們與高收入階層的絕對差距、也擴大了相對差距。引進按負擔人口、房租、房貸利息的納稅扣除和收入返還才是真能幫助中低收入階層、又縮小收入差距的正道。
  從上也可看出,個稅起征點變動對社會整體收入分配的影響其實微乎其微。不過它反映的是社會和大眾如何看待個人所得稅的大問題。個人所得稅按收入高低繳納,商品稅主要由消費大眾負擔。如果大家都寧愿表面上人人搭便車、讓政府在似乎不直接針對自己的商品上收稅,而討厭從自己腰包拿錢繳個人所得稅,收入和貧富差距只能越來越大。良藥苦口利于病。要么吃苦藥,要么吃苦果,收入分配改革繞不過這個坎兒。

  在為中等收入的人群著想的同時,切不可忘了更廣大的月薪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群。這樣,真能同時幫助中低收入階層的做法就不是去呼吁提高個稅起征點,而是要學習國際上的慣常做法,允許中低收入者申報各類扣除和返還,如負擔人口、房租和自住普通住宅的房貸利息等納稅扣除和收入返還。
  現(xiàn)在由于社保繳費負擔太重,大量低收入的人或者沒有參加,或者如許多農(nóng)民工那樣以低標準低享受的形式進入,形成人為的歧視和復雜化。而且繳費越重,參保人數(shù)越受限,形成惡性循環(huán)。因此,政府如果要讓利,讓個人少負擔點社保支出,變目前由個人和企業(yè)兩方負擔的社保繳費改由個人、企業(yè)、政府三方分擔。
  從社會發(fā)展趨勢看,只有不斷縮小具有很強隱蔽性的間接稅如商品稅,而增加個人所得稅這種直接稅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才能普遍增進公民意識和監(jiān)督意識。因為當政府開支的相當大部分是靠我們每個人從口袋里拿出錢來供養(yǎng)和維持的時候,才有助于強化全民監(jiān)督和問責政府的權利意識和公民責任。
  我寫的“過高上調(diào)個稅起征點反而擴大收入差距”一文發(fā)表后(《經(jīng)濟參考報》2011年3月11日),置疑者有之,謾罵者有之,以中低收入代言人自居慷慨激憤者也有之?梢娨淖儺斚铝餍械墓沧R并非易事。不過,科學是實事求是的學問。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是否擴大收入差距,可以用數(shù)字說話和事實檢驗,既不可意氣用事,也沒有含糊和妥協(xié)的余地。
  首先,今天中國人均國民收入剛過4000美元,折合月收入也就是2000元人民幣左右。因此,如果我們說月薪2500元甚至3000元即年收入3萬多以下的人算中國的低收入人群,這個標準無論如何不能算低了(2010年中國的城鎮(zhèn)人均可支配收入才19109元,農(nóng)民就更低得多了)。這個3000元工薪按規(guī)定可先扣除個人要負擔的各項社保費用(北京的標準現(xiàn)為22.2%另加個別單項),再從應稅工資中減去個稅2000元的扣除額,現(xiàn)在北京月薪2500元的人并不用繳納一分錢個人所得稅,月薪3000元的人只繳納16.55元個人所得稅(實際上4000元工薪的人也只交不到100元的個稅)。個稅起征點提到天上去,和他們完全或幾乎毫無關系。中國不算3億農(nóng)村勞動人口,城鎮(zhèn)就業(yè)的人70%以上月薪在3000元以下,這樣,真正低收入的人并不受惠,我們怎么能睜著眼睛硬說提高個稅起征點是幫助了低收入階層呢?絕大多數(shù)低收入的人不受益,只有中高收入者受益,各階層間不論是收入的絕對差距還是相對差距都會隨個稅起征點提高而擴大,這個簡單的算術問題難道不是明明白白的事實嗎?因此,主張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的人無論是為誰仗義執(zhí)言,但肯定不是為大多數(shù)低收入階層代言,這是必然無疑的。
  其次,為三、四千元月薪以上至萬元月薪的中等收入夾心層代言吶喊,當然可以,而且也并非沒有充足的理由。但對這個階層而言,降低現(xiàn)在快速累進的個稅稅率的減負作用要更為直接和顯著。同時,只有這樣,才是真正既幫助了中低收入的人群,又不會像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那樣讓高收入者自動跟著沾光,從而有效縮小收入差距。
  有人說,允許個人及家庭申請納稅扣除和收入返還固然很好,但實行起來比較復雜,一時難以成行。其實這類扣除和返還世界上多數(shù)國家早已實行,并不像想象的那樣復雜和困難。況且可以從簡單明了的幾個專項開始,逐步發(fā)展完善。這里關鍵在于要形成共識,認識到這才是個稅改革的正確方向和真實內(nèi)容,從而讓大眾和媒體聚焦于這樣雖有一定難度、但確實能幫助中低收入者和縮小收入差距的問題,集思廣益、全力攻關,而不是讓個稅起征點這樣的偽問題吸引眼球、耗散精力,反而貽誤了收入分配改革的進展。
  再進一步說,以3000元月薪的人為例,雖然只繳十幾元的個稅,但要繳約670元的各項社保費用。社會保障費,國外許多國家也叫社會保障稅,這才是低收入乃至萬元月薪以下中低收入者的真正大負擔。社保費或社保稅又是累退性質(zhì),即收入越低的人繳得相對越多,工薪超過當?shù)厣鐣骄べY3倍就封頂,不必多繳。其中公共財政可以出一些,國企利潤上繳也可出一些,這樣既可改善所有中低收入階層的實際狀況,又可縮小貧富差距。這比個稅調(diào)整、讓3000元工薪的人一個月節(jié)省十幾元錢不知要實惠多少倍。我們何必非要鉆個稅起征點這個副作用很大的牛角尖呢?
  又有人說,當年設立800元個稅起征點時,只有極少數(shù)人需要納稅。今天經(jīng)濟發(fā)展、收入提高了,反而很多人要納稅,難道不是說明了個稅起征點應當大幅度提高嗎?這個推論的邏輯并不正確。計劃經(jīng)濟時代還沒有個稅,那并不是件好事,也不值得羨慕。個人所得稅是市場經(jīng)濟的產(chǎn)物。在我國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初期,絕大多數(shù)人收入還很低,很平均,剛開始引入個人所得稅時起征點很高,當然有道理。但隨著經(jīng)濟發(fā)展、收入提高和差距擴大,個人所得稅的覆蓋面逐步擴大,是個完全正常的趨勢。從個人所得稅自近代產(chǎn)生的歷史來看,也是如此。隨著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公民意識的增強,各個國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即一般扣除額)相對于人均國民收入,都是一個不斷下降的過程,F(xiàn)在世界上發(fā)達國家個稅起征點一般只為人均國民收入10—30%之間,新興發(fā)達國家也相差不大。發(fā)展中國家個稅起征點一般要高一些,也有的和人均國民收入持平(如我國)。當然也確有若干欠發(fā)達國家個稅起征點是人均國民收入的數(shù)倍,如同我們當年剛開征個人所得稅時的情況。由此可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相對于人均國民收入的不斷降低,既是調(diào)節(jié)收入差距的需要,也是社會發(fā)展和進步的標志。我們不能刻舟求劍。
  很多人支持大幅調(diào)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并不是他們真的在乎或研究過起征點問題,而是人云亦云,或贊成一切減稅,反對一切增稅。因此一聽說個稅起征點要上調(diào),就竭力主張讓稅幅度越大越好。且不說增減稅的道理并不是這樣簡單,就是減稅,也要減在地方,不能該減的不減,最不該減的反而被砍了一刀。在我看來,個人所得稅在當今中國就是最不該減而應當增的稅。因為自從近代市場經(jīng)濟大發(fā)展以來,個人所得稅就是世界上調(diào)節(jié)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的第一利器。中國市場經(jīng)濟還沒搞幾年,收入和貧富差距就擴大到如此程度,跟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比重太低(只占總稅收的6%多一點,只相當于西方國家若干分之一)、結(jié)構(gòu)扭曲又征管粗放,以至隱形違法收入泛濫成災。因此現(xiàn)在要縮小收入和貧富差距,正是要個人所得稅大派用場而絕不是其刀槍入庫、馬放南山之時。
  茅于軾老師近日說,個稅起征點可到8000元,因為真正的富人更多靠較難發(fā)現(xiàn)的資本收益。茅先生是我尊敬的前輩,但恐怕不能因為富人的隱蔽收入不好發(fā)現(xiàn)就干脆連容易發(fā)現(xiàn)的收入也把稅給減下來。這一點謝國忠先生就更直言不諱。謝先生近日呼吁政府要少從老百姓頭上拿錢,主張既大幅為中低收入者減個稅,也巨幅下調(diào)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為高收入者減稅。謝國忠先生特立獨行,多有驚人之語,然往往并非虛妄,而自有獨特眼界,他這次的主張又屬如此。只不過螳螂捕蟬、黃雀在后。普遍減稅的道理固然自有精妙,但把個人所得稅再減少、減沒了,用什么去調(diào)節(jié)收入分配?不繳個人所得稅了,那國家和社會就只能靠商品稅維持開支運轉(zhuǎn)。而商品稅與所得稅相反,是個公認累退性的稅,主要靠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支付。如前一陣熱鬧了幾天的饅頭稅之說就是指商品增值稅。老百姓開門過日子,收入再低,柴米油鹽都要納稅的。正如前幾天一些人聽信謠言搶鹽,殊不知一袋2元錢的鹽里就有3毛多錢的商品增值稅及附加,喝一瓶3元錢的啤酒里就有6毛多錢的增值稅、消費稅和城市維護與建設稅,而100元的化妝品中更是至少有45元的稅。因此,如果要減稅,要減的恰恰是這些大眾負擔的商品稅。有些人對拿三、四千元的工薪階層繳了十幾、幾十元的個稅慷慨激昂、為民請命,但卻對更低收入的更廣大民眾每天都在繳更多的商品稅熟視無睹或默不作聲,這就不能不讓人感到這里多少有點做作或虛偽。試想,代表、專家、媒體和大眾不對主要由中低收入階層負擔的商品稅進行討論、進行聚焦,反而恰恰要聲討按收入高低負擔的個人所得稅,那我們究竟是要縮小還是要擴大收入差距呢?很多人對政府開支不節(jié)儉、不透明非常不滿,因而主張少繳個稅。其實,從社會發(fā)展趨勢看,只有不斷縮小具有很強隱蔽性的間接稅如商品稅,而增加個人所得稅這種直接稅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才能普遍增進公民意識和監(jiān)督意識。因為當政府開支的相當大部分是靠我們每個人從口袋里拿出錢來供養(yǎng)和維持的時候,才有助于強化全民監(jiān)督和問責政府的權利意識和公民責任。
  如前所述,茅于軾老師所說富人的隱形收入,確實是收入分配改革不可忽略的大事。不過對于其困難和阻力,我們也要有充分的預計,F(xiàn)在先不說隱形的,就說擺在明面上的資本收益,如房地產(chǎn)和股市這兩個最大的造富機器,你要真想去征稅,估計不僅反對者眾,而且還會列出一大堆不能征和不該征的理由,給你搞出個窮人不能征、富人也征不得的困境?梢娛杖敕峙涓母镎嬲y攻的碉堡,既大且多,如果我們再在如個稅起征點這樣似是而非的問題上耗費精力,收入分配改革恐怕最好也只是原地踏步。
  話說到最后,這次個稅起征點的上調(diào),假定因為輿論、民情的壓力和各種利益牽扯考量的平衡,最后大幅上調(diào)50%到3000元,如果單就此舉而言,固然于絕大多數(shù)低收入者無甚好處,但于更高收入者也不過只是增加了幾十到幾百塊的月收入,說這點惡化就怎樣擴大了今天中國社會的收入差距,自然也未免有點小題大做。可見,個稅起征點上調(diào)只要不是不負責任的獅子大開口,調(diào)多一點少一點對收入分配的真實影響,其實只是個芝麻小事,本來多少可以忽略不計。但調(diào)升個稅起征點,到底是縮小還是擴大了收入差距,于學術研究是個嚴肅問題,不可不分辨清楚,否則謬種流傳,會害了后輩莘莘學子。更重要的是,一件明明既不能幫助大多數(shù)低收入階層、又不會縮小收入差距的事引起如此多的共識和共鳴,這其中包含了太多的信息。從這個意義上說,起征點這個“芝麻”反映的是政府、兩會代表委員、社會各界和大眾如何看待個人所得稅的大問題。后者是收入分配問題真正的西瓜,F(xiàn)代發(fā)達國家走過的道路已經(jīng)說明,在市場經(jīng)濟中不發(fā)揮個人所得稅在收入分配調(diào)節(jié)中的主導作用,想縮小收入和貧富差距是根本不可能的。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好事在現(xiàn)實生活中并不存在。如果政府也樂于回避矛盾、不做直接從個人身上收稅的惡人,還是主要靠隱蔽的間接稅即商品稅過日子;如果大眾、專家和媒體人誰也不喜歡自己直接掏腰包去供養(yǎng)政府和公共事業(yè),而寧愿滿足于表面上人人搭便車、讓政府在似乎不直接針對自己的商品稅上方便拿錢,那么,無論收入分配改革的調(diào)門有多高,我們就必然要準備承受越來越大的收入和貧富差距。收入分配改革的困難和痛苦正在于此。良藥苦口利于病。要么吃苦藥、要么吃苦果,中國人恐怕躲不過這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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