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文化藝術交易所卷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緣起該所以“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買賣的兩幅畫作受到投資者追捧,連續(xù)漲停,被一些論者指責為“制造藝術品價格泡沫”。在一片質疑聲中,天津文交所承擔著不小的壓力,藝術品投資的類股票交易模式是廢是存,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無疑,允許以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類似于股票交易)在特定的場所進行藝術品買賣,是一項帶有資產證券化性質的金融創(chuàng)新。從這個意義上講,天津文交所堪稱“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勇氣可嘉。據公開資料顯示,天津文交所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注冊地為天津濱海新區(qū)于家堡金融區(qū),注冊資本金1.35億元人民幣。作為天津濱海新區(qū)“先行先試”的重點工作,天津文交所被列入天津市2009年金融創(chuàng)新改革20項重點工程,受天津市人民政府直接監(jiān)管。由此可見,天津文交所推出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實際上承擔著天津市金融創(chuàng)新改革的使命。 如果不是近期在天津文交所交易的《黃河咆嘯》、《燕塞秋》這兩幅畫價格瘋漲,該所推出的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也許會繼續(xù)低調運作,公眾也不會太關心此事。然而,由于高價炒畫事件曝光,天津文交所知名度迅速提升,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在該模式中買賣的藝術品被稱為“藝術品股票”)也隨之面臨公眾的拷問。從目前看來,質疑、批評該模式的人明顯占據上風。 簡要歸納,質疑者的觀點主要包括:藝術品交易、拍賣主要是為了滿足個人審美需求,若將其拆分,就脫離了藝術品的形象感覺,價格與價值脫離;證券化網上交易產品要便于標準化運作,而藝術品都是個性化產品,兩者不適合對接;高雅藝術品證券化后,容易在市場上淪為投機炒作的工具,未必能讓藝術家真正受益,沒有多大實際意義;相對于股票買賣,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在信息披露上難以體現“三公”原則;單只藝術品“盤子”很小,容易被人為操縱,藝術品份額交易有開賭場騙錢的嫌疑。 從金融產品審慎創(chuàng)新的角度考量,質疑者的上述擔憂的確有一定道理。目前在天津文交所交易的藝術作品動輒漲停的實際情況,也暴露出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投機色彩偏濃的弊端。但是,如果據此抹殺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的積極意義,甚至主張叫停該模式,則未免失之輕率,此舉固然安全無虞,卻封殺了一個值得進一步探索的金融創(chuàng)新路徑,也拋棄了“先行先試”者應有的責任與擔當。 通過公開資料,可以檢索到關于天津文交所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的一些更詳細的信息。據天津文交所董事長陳玉介紹,所謂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是將藝術品等額拆分,拆分后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通過交易所的電子平臺進行交易。該交易有四個特點:第一,擴大了藝術品的投資主體。將高市值的藝術品所有權進行拆分交易,投資者只需要購買部分份額就能參與藝術品投資。第二,縮短了藝術品的投資周期,交易所實行T+0交易模式,即當天買入的份額可以在當天賣出,投資者可以靈活掌握投資周期。第三,信息公開透明,藝術品份額交易的所有市場信息都將在互聯網上公開。第四,具備完善的流程,藝術品上市之前會經過嚴格的鑒定、評估、保管、保險、展示和公證等規(guī)范化的流程。對于藝術品份額交易的風險控制,天津文交所也做出了類似于一般資產交易所的規(guī)定,包括漲跌幅限制、停盤復盤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為上市藝術品購置保險并按照保額進行賠付等。 公正地看,天津文交所的這些規(guī)章制度并不空泛,如果能落實到位,前文提到的若干質疑觀點應該可以被消釋。創(chuàng)新不排斥繼承,但更意味著對于既有模式和傳統(tǒng)思維的挑戰(zhàn)、超越甚至顛覆。如質疑者所言,藝術品固然具備個性化的特征,但這并不意味著藝術品的價值不能進行標準化的分拆和證券化運作;藝術品固然可以用來審美,但它也可以用來投資;藝術品固然可以用于獨占性收藏,但它也可以用于共享性流動——借助證券化交易制度安排;藝術品固然可以高雅到滿足精神需求,但它也可以低俗到實現發(fā)財欲望。如果軍工、核電、名勝景觀這些貌似不能分拆的東西,都可以被分拆成等額價值的股票進行標準化交易,并在事實上取得了成功,那么有理由相信,以藝術品為實驗對象的份額交易模式,同樣有希望取得成功。至于場內交易中的風險(比如高估值風險、控盤坐莊風險、流動性風險),這是很多股票的共性,并非“藝術品股票”所獨有,只要相應的風險控制機制建設到位,就不必對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的探索運行過于擔憂。 實際上,相對于一般的以實業(yè)經營為基礎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藝術品股票”也有自己的獨特優(yōu)勢。即“藝術品股票”的價格主要取決于其藝術價值,這種價值具有時空維度下的相對穩(wěn)定性,不像實業(yè)產品的價值那樣容易在時間和空間中大幅波動,也不需要投資者費心勞力地解讀數據繁瑣的財務報表,這反而更有利于投資者安心實現財富的保值和增值,當然,其前提是“藝術品股票”的投資者有一雙善于鑒賞的眼睛。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fā)以后,過度的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飽受指責,其消極影響一直波及到現在,使得我國的金融創(chuàng)新躑躅不前。然而,我國的金融創(chuàng)新不應擱置。天津文交所推行的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可以視為我國在金融創(chuàng)新的道路上邁出的積極一步,可圈可點。盡管該交易模式仍存在諸多不足,但是公眾應予以適度包容,理性地為之建言獻策,而不能熱衷于棒喝,“將初生的嬰兒和臟水一起潑掉”。如何善待金融創(chuàng)新?套用偉人的一句話:允許犯錯,但要堅決試。期待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在探索中不斷完善,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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