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交通委如果只處理從窗口申請的市民,那專設一個新部門的必要性就有待商榷。如果除此之外還有別的工作要做,那自然可以增設部門,但也應按需設崗,不能借“搖號”之機,濫設崗位,浪費財政。 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措施已開始施行,1月4日是16區(qū)縣的對外辦公窗口開放首日,開始受理個人及單位小客車指標申請。 這第一個“工作日”有兩個情況值得注意:一是,相對于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17個小時內(nèi)收到市民近6萬份申請的“盛況”,當天各區(qū)縣現(xiàn)場辦公窗口顯得比較“冷清”,合計僅收到市民近千件申請;二是,隨著調控措施的開展,多個區(qū)縣已經(jīng)成立或即將成立交通委來負責辦理搖號購車事宜。 有的區(qū)縣原本用來應對“人潮洶涌”而搭建的大棚,如今因“門前冷落車馬稀 ”而面臨廢棄命運。實際上,這一點并非難以想象。有限的指標加上嚴格的申請標準已經(jīng)大大縮小了目標人群,再加上此前網(wǎng)絡已經(jīng)解決了初期“爆發(fā)式”的申請。只有那些確實不熟悉網(wǎng)絡又迫切想買車的人,才會愿意到現(xiàn)場辦理申請手續(xù)。 反倒讓人想不到的是,為了實施搖號購車措施,各區(qū)縣如此高度重視,乃至于紛紛設立交通委來辦理此事。照理說來,新設交通委是為方便市民辦事,應當歡迎才是?蓡栴}是,既然現(xiàn)場來辦理搖號購車申請的人數(shù)如此之少,專門設立一個新部門是否還有必要?就算確有必要,這個新成立的部門準備安排多少工作人員、每年的相關經(jīng)費預算多少,能不能向公眾通報一下? 有句名言說:如無必要,勿增實體。這個道理用在這里也挺合適的。如果說,小汽車指標申報管理職能可以通過各區(qū)縣的行政審批窗口來進行,增加交通委這個部門不免多此一舉,徒增浪費。而市民也不免好奇:既然新設立了交通委這個部門,除了進人進編制安排預算,是不是也會給新部門配公務車?即使北京已經(jīng)不允許增加公務車,但哪怕是占用封存的公車,也算是給北京添堵啊!倘若如此,這個新設立的部門豈不是會陷入一個尷尬的局面——為實施車輛調控而新設立的部門,結果反倒增加了城市道路的負擔。 當然,這可能只是杞人憂天的假設。實際情況會不會這般演化,現(xiàn)在下結論還為時過早。但從北京交通委下發(fā)的《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關于受理小客車指標申請事項的通告》中可知,通過網(wǎng)絡申請的市民基本不需要通過區(qū)縣來辦理任何手續(xù)。各區(qū)縣交通委如果只是負責處理從窗口申請的市民,那為此專設一個新部門的必要性就有待商榷。如果除此之外還有別的便民工作要做,那自然可以增設部門,但是也應按需設崗,不能借“搖號”之機,濫設崗位,浪費財政。 機動車調控管理只是治堵措施的其中一種,為此而專門新設交通委一事也提醒我們:“治堵方案”出來只是第一步,要具體落實必定需要相應的人、財、物的支持,每一項措施在實施之前還是需要多一些綜合考慮,像這樣臨陣增部門,難免會引發(fā)市民疑慮,而且可能影響治堵措施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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