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帖曝光稱,在深圳市人保局官網上的最新一條社會公示中,騰訊公司CEO馬化騰等多位企業(yè)高管領取了住房補貼。據記者查證,網帖反映的事實無誤,并且該住房補貼面向的是“深圳市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馬化騰是本季度符合發(fā)放規(guī)程的684人中的其中一位。 值得注意的是,這684位人士分布在各行各業(yè),不僅囊括了馬化騰這樣的企業(yè)高管,還囊括了教育、醫(yī)學等方面的專業(yè)人士。很顯然,被發(fā)放住房補貼的并非全是財富精英,但由于馬化騰等企業(yè)高管的名人效應,整體而言,政府在住房政策上再一次表現出了嫌貧愛富的強烈觀感,公眾對此滿懷惡意想象也是內心焦灼的自然寫照。 當然,這不是說公眾對高層次人才享用更多社會資源的現狀,全然充滿敵意。高層次人才在社會生產的環(huán)節(jié)中更具效率,理應獲得更多的激勵與享用,但問題在于,這方面是否需要由政府出面代勞?即便由政府代勞,是否應該動用有限的公共福利資源?住房是一種基本的福利保障,而且相對需求來說具備有限性,分給高層次人才多一點,低層次民眾就少一點,政府在激勵特定群體上有沒有其他的替代途徑? 這實際上涉及到政府如何激勵社會優(yōu)秀階層,以及在分配公共資源時的傾向性問題,公眾的群體性焦灼大抵在此,而非簡單的階層對立心理可以解釋的。 誠然,以今天中國房價的現狀來看,恐怕對部分高層次專業(yè)人才來說,住房也是個難言輕松的問題,正如曾有政協委員建言,深圳房價過高,已經成了引進人才的最大瓶頸,并建議政府拿出20%的保障房,用于解決骨干人才的住房問題。 對高層次人才的困難,政府往往具備敏銳的感知能力,并能有效地動用各種公共資源優(yōu)先待之。但問題是,高層次人才的困難難道不同樣是普羅階層的困難嗎,高層次人在住房問題上遇困,普羅階層豈非更甚?優(yōu)先激勵前者,會不會加劇后者的困境? 其實,如果連高層次專業(yè)人士的住房都成為問題,那么這首先還不是一個“誰更優(yōu)先”的問題,而是一個全局性的問題,政府應該做的是把蛋糕做大,而非在有限的公共福利資源上動刀子,繼續(xù)加劇整個社會的公共福利之困。當然,必須承認,具體到個別的高層次專業(yè)人士與普通人,究竟誰在住房保障上的訴求更具優(yōu)先性,不能簡單判定,但政府以“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骨干人才”這樣的階層符號為標準,在公共福利的分配上實行一刀切,其背后折射出的偏見與優(yōu)劣意識實在可怕。很顯然,這種直接以社會標簽而非個體的實際需求,來劃分基本的公共福利資源,已經超出了正常激勵的范疇,而在某種程度上升為了一種特權。 毫無疑問,現代政府在公共資源的分配上必須厘清激勵與特權。住房資源是公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如果它成為政府按需給予特定人群的一種激勵,那么,因為它的有限性,它勢必會異化為特定人群的特權。 正常的激勵應該是具有可替代性的,當住房資源像空氣一樣充足時,它當然可以成為一種激勵,而當住房資源短缺并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社會問題時,政府就應該主動避嫌,考慮新的激勵方式,譬如稅收減免政策,譬如營造更好的創(chuàng)業(yè)法治環(huán)境等。因為,激勵不是特權,它是有底線的,這個底線就是對公共福利資源分配正義的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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