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書送黃金”也就是個商業(yè)噱頭
2010-09-25   作者:魏英杰(媒體人)  來源:新京報
 
  韓寒披露,在他的新作《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wù)劇废蘖堪嬷,每本書附送了價值3000元的足金!啊畷凶杂悬S金屋’,我用最直接最粗俗的方式印證一回!贝耸乱唤(jīng)公開,立即引起了輿論很大反響。有人稱韓寒的形象因此“再一次高大起來”,認(rèn)為他是在用“最實在的方式彰顯知識的價值與力量”。
  我倒不認(rèn)為此舉有那么多崇高意義。即便韓寒的個人形象可以從中獲益,究其根本,這也不過是一場事件營銷!百I書送黃金”,看上去更像是一個噱頭,而不是什么“惠民”之舉。100本限量版圖書,充其量也就是送出了價值30萬元的促銷品。而這個成本,出版商一定事前經(jīng)過了細(xì)密測算。否則的話,你讓出版社推出1000本限量版黃金書看看?就算韓寒肯這么做,想必書商也不會有這個氣魄。
  和以往一些限量版、珍藏版圖書的營銷方式有所不同,《1988》沒有采用賣包裝的盈利形式,而是倒貼錢,賠本賺吆喝,這自然容易博取讀者好感,也和韓寒自身形象十分契合。這也說明,此番“買書送黃金”策劃活動技高一籌,頗具正面意義。但并不是說,這就一定彰顯了什么“知識的價值與力量”。再高明的商業(yè)行為仍然是一種盈利方式,而知識的力量當(dāng)然也用不著拿黃金來衡量。韓寒作品的文化價值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間,而不在于書中多了或少了一片金葉子。
  有些人一直搞不明白商業(yè)和文化的關(guān)系,以及二者邊界所在。通過這次一些人對“買書送黃金”的評價,依然讓人看到了這種狀況。不錯,韓寒是個作家,而且是個有思想的文化人,可這并不意味著,他就應(yīng)該無私奉獻(xiàn),視金錢如糞土。話說回來,作為現(xiàn)代文人,韓寒(尤其是他的代理書商)不可能不關(guān)注作品的銷售情況,但也沒有必要像有些“文化商人”那樣以文學(xué)的名義撈錢,混淆了自身角色定位。譬如時下某些所謂偶像派作家,作秀的本事遠(yuǎn)遠(yuǎn)比寫作來得厲害,這樣做其實是舍本逐末,甘心淪為娛樂化、商業(yè)化的模特兒。
  相較而言,韓寒是清醒的,他也贏得了眾多讀者的青睞。但是,卻也不能因此無限拔高一個人的作用和意義。不說韓寒也有自身局限性,僅以“買書送黃金”活動而言,明明就是商業(yè)行為(何況這可能是出版商所為),何必夸大事實,賦以其近乎神圣的價值。愛一個作家,最好的方式是閱讀他的作品,而不是像明星粉絲一樣追隨于作家的屁股后面,更不是充任“護(hù)法使者”,對持有不同看法的人加以嘲笑、謾罵。
  我對這個商業(yè)噱頭并不反感,但對那些莫名其妙的溢美之詞感到不舒服。遠(yuǎn)離崇高,做一個獨立的、清醒的人,這其實也是韓寒一直提倡和期許的品格。我想,韓寒本人對這些說辭也不見得會很受用吧——雖然這可能正中出版商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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