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壇]還要規(guī)范民警身上的攝像頭
    2008-02-15    作者:浩瀚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巡邏民警身上裝有攝像頭,民警們將不再為處置治安案件取證難犯愁了,還可防止襲警事件的發(fā)生,同時規(guī)范了民警行為,保證案件處理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據(jù)《北京晨報》)但是,我們也希望它能為保障人權(quán)提供更多的幫助。
  巡邏民警身上裝有攝像頭,這是一件好事。但通常情形下,何時開攝像頭,是由警察來決定,那么警察會不會在方便自身調(diào)查時或者防范自身被襲擊時就打開,在自身有違法行為時就不打開呢?警察身上的攝像頭所攝取的資料,有可能攝有利于警察的東西,也有可能攝有不利于警察的東西,那么警察是否會刪除或者不提供那些不利于警察的東西呢?諸如此類的問題,都在追問我們?nèi)绾尾拍茉诒U暇旆奖戕k案、防范襲警事件的發(fā)生的同時,更為周到地保障人權(quán)。
  任何技術(shù)的進步,離不開人的行為,離不開人們事先制訂的周密的制度來加以防范。所以,在英國,警察對于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是全程的,并且有律師在一旁監(jiān)督,錄音錄像完畢后由三方簽字后交一份由法官封存,等到庭審時法庭上開啟進行核對。
  因此,我的觀點是,要推廣在巡邏民警身上裝攝像頭,但同時也要用制度來規(guī)范這個攝像頭的使用。比如在警察出警時,應(yīng)當要求警察都打開攝像頭,記錄整個出警過程;當事人如果對警察認定的案件的事實有異議,都可要求調(diào)取當天的攝像資料,而公安機關(guān)應(yīng)當無條件地提供,等等。如此,警察身上的攝像頭才能起到方便警察辦案、保護警察和保障人權(quán)的雙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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