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世界最大拍賣企業(yè)之一的蘇富比拍賣行屬下的香港蘇富比有限公司與國企北京歌華文化發(fā)展集團旗下的北京歌華美術公司,聯(lián)合組建了一家合資拍賣公司,雙方共同出資1000萬元人民幣注冊,香港蘇富比占80%,歌華美術公司占20%,命名為蘇富比
(北京)拍賣有限公司。此消息一見諸報端立即引來國內各界一片嘩然。
質疑1 建立“文化保稅區(qū)”真的有必要嗎?
理學碩士、留英學者、注冊拍賣師,目前任中國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法律咨詢與理論研究委員會委員,中國拍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拍賣術語標準化起草小組組長,中央財經大學拍賣研究中心研究員,天問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季濤在媒體上指出,
今年3月,位于北京順義區(qū)的天竺“文化保稅區(qū)”為其建設啟動發(fā)布了新聞。這個“文化保稅區(qū)”由文化部和北京市共同支持建設,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qū)和北京歌華文化發(fā)展集團合作建立,其目的在于形成全國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推動中國對外文化貿易發(fā)展的重要平臺,目標建成亞洲最大的藝術品交易市場!拔幕6悈^(qū)”預計將于2015年全部建成并正常運營。
這里又談到了藝術品“關稅門”的問題,相比工業(yè)品來說,世界各國對于藝術品進口都是不納稅或少納稅的,國家尤其對于中國文物藝術品回流應該采取支持和扶助的政策,也應該不納稅或少納稅!如果政策做了減稅調整,那“文化保稅區(qū)”的存在還有多大意義?除非國家已打定主意不支持藝術品進口,不支持文物回流,因此才要建設這個“文化保稅區(qū)”的?
季濤還認為,由于歌華文化發(fā)展集團是“文化保稅區(qū)”的投資者,北京蘇富比能夠在北京天竺“文化保稅區(qū)”舉辦拍賣會,歌華集團將不再允許其他拍賣公司在蘇富比授權地區(qū)進行拍賣或銷售展覽,顯然這是建立的壟斷拍賣經營的模式。壟斷模式能否提供好的服務?好的價格?我們還需要慢慢觀察。
質疑2“文化保稅區(qū)”能讓蘇富比避開法律約束嗎?
季濤在媒體發(fā)表文章中對歌華與香港蘇富比合作的合法性表示質疑,2002年10月28日經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并實施的《文物保護法》
(修訂)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禁止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yè)!币虼,蘇富比拍賣行是無法在國內獨資或與國內企業(yè)合資成立文物藝術品拍賣公司的,更不要說在國內進行文物藝術品拍賣了。
國家文物局根據(jù)《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guī)定》,于2003年底發(fā)布了《關于對申領和頒發(fā)文物拍賣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拍賣企業(yè)從事文物拍賣活動必須依法申領和取得文物拍賣許可證。文物藝術品拍賣公司成立后可以馬上申請二、三類的文物拍賣資質,即可以拍賣古代書畫、古籍、郵品、家具等,如要拍賣古陶瓷、古玉、金屬器的第一類文物拍賣經營范圍,或原則上應在從事拍賣二、三類文物三年之后才能提出申請,因此,蘇富比即便是在中國經營文物拍賣也要按部就班慢慢來才能全面展開。
對于在國內經營的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yè),我國《拍賣法》是這樣規(guī)定的:“拍賣企業(yè)經營文物拍賣的,應當有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應具有文物拍賣專業(yè)知識的人員”,“拍賣活動應當由拍賣師主持!币虼耍K富比要在國內進行文物拍賣,就要調進經過國家頒證的注冊拍賣師,還需要五名高級文博副高職稱的專家資格作為必備專業(yè)人員才行。所以,蘇富比就不能采用自己培養(yǎng)的拍賣師主槌,而要聘用別家企業(yè)的拍賣師或自己派人去參加國家拍賣師考試。
如果蘇富比
(北京)拍賣公司不拍賣文物,則不必考慮《文物保護法》和《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約束。據(jù)了解,蘇富比
(北京)公司將設立在正在興建的“文化保稅區(qū)”內,設立初期僅開展保稅拍賣業(yè)務,經營范圍將涉及中外工藝美術品、文化藝術品和收藏品、家具、鉆石、鐘表、酒品等,三年內不拍賣文物。
質疑3 公司未獲注冊,商標爭議未果,蘇富比今日開拍?
有消息稱,今日(27日),蘇富比(北京)拍賣公司將在“2012年中國藝術品產業(yè)博覽會”上推出“蘇富比當代藝術精品”拍賣會,這是蘇富比在中國的首次夜場拍賣,將遴選蘇富比在全球范圍內征集的數(shù)十件藝術珍品與藏家共饗。由此看來,蘇富比首次拍賣的是當代藝術品或者是珠寶工藝品,因而回避了文物這個敏感、受限制的題材。據(jù)了解,到目前,蘇富比還沒有找到注冊公司必需的拍賣師,公司也還沒有在工商機關完成注冊;與此同時,蘇富比與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就“蘇富比”商標權行政裁定的爭議案本月12日才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至今還未宣判,香港蘇富比聲稱的中文蘇富比商標仍然處于未注冊狀態(tài),蘇富比
(北京)拍賣有限公司卻在之前媒體上宣稱于今日拍賣?對于此種情況下,蘇富比如果今日如期開拍是否涉嫌違法?如果違法,以國企北京歌華文化發(fā)展集團的背景和香港蘇富比的公關能力,其相關拍賣活動是否會遭到查處?
質疑4 同為出資1000萬元,國企歌華為何只占股20%?
據(jù)日前出版的《北京日報》相關報道顯示,北京歌華文化發(fā)展集團旗下的北京歌華美術公司與香港蘇富比各出資1000萬元成立蘇富比
(北京)拍賣有限公司。然而,為何香港蘇富比股權會高達80%,而國企歌華僅為20%股權?這種合資行為和過程的合理性和是否涉嫌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也廣受各界深深地質疑。
質疑5 香港蘇富比與英國蘇富比并非一家人?
在蘇富比商標權爭議案的爭論與先前法院判決中,蘇富比商標權究竟應該花落誰家?一直飽受爭議;近期,蘇富比(北京)公司的成立進一步加劇了各界對香港蘇富比和英國蘇富比(SOTHEBY"S)關注,對此,《金融投資報》記者通過對蘇富比商標權爭議案的先前法院判決、國家商評委2011年底對蘇富比商標權的最終裁定書、本月12日北京一中院就英國蘇富比(SOTHEBY"S)訴國家商評委一案的庭審直播記錄中發(fā)現(xiàn),英國蘇富比(SOTHEBY"S)的律師一直聲稱,香港蘇富比與英國蘇富比(SOTHEBY"S)一直就只是“授權使用”關系,而國家商評委也是因此而作為裁定重要依據(jù)之一,同時,由于沒有新的證據(jù)證明香港蘇富比與英國蘇富比(SOTHEBY"S)是關聯(lián)子公司,并將蘇富比最終裁定給四川蘇富比,進而引發(fā)了英國蘇富比(SOTHEBY"S)訴國家商評委一案的產生。對此,有關人士,也對其關聯(lián)關系提出了質疑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