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員在用脫;Y構分析法對瓷器的年代進行數據分析!懊摬;蓖ㄟ^對瓷器釉面微觀物質結構的測試可以確定釉質結構變化的程度、推測釉質最后燒成的年代,以此來判斷器物的年代。記者
相梅/攝 |
近日,一份涉及中國文物的《地下作舊產業(yè)調查》引起業(yè)界矚目,該調查對國內龐大的文物造假體系產業(yè)鏈進行分析,甚至還對文物造假按照類型進行分區(qū),堪稱一份詳盡的文物造假地圖,令人觸目驚心。
從不久前轟動一時的“天價玉凳”拍賣事件到“文物造假地圖”的出爐,反映國內文物造假可謂泛濫成災。文物“贗品”何以在上拍前能夠“一路綠燈”并最終直達藏者手中?針對文物藝術品鑒定,究竟有沒有機構可以一錘定音?
造假者和專家誰更可信?
今年2月,江蘇省邳州當地的“拉呱論壇”上一則帖子爆料,稱此前一直被懷疑為贗品的“天價玉凳”是在邳州生產制作的,“一個叫趙某某的人從2010年開始,歷時3個月在李口古玩玉器城加工而成,當時成本為50多萬元!薄
而后新華社駐當地記者親自走訪了玉器城,在記者得到的一段電話錄音里,趙某某對買玉人說“漢代玉凳”是“我做的,用了1年多時間”,“故宮博物院的專家周南泉說是老貨,它就是老貨,他是權威啊,”趙某某所說的周南泉,正是為北京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鑒定“漢代玉凳”的故宮博物院玉器專家。
消息一出,76歲的周南泉立即被卷入輿論漩渦,批評聲浪席卷而來。為回應質疑,周南泉在北京接受記者采訪,并堅稱自己“沒走眼”。周南泉還表示,自己作為中嘉國際拍賣的顧問,只享受每月600元的顧問費。當被問及如何看待邳州造假人自揭黑幕時,他回應說“造假的人往往會吹牛”。中國收藏家協(xié)會玉器委員會主任姚政也稱周南泉“沒走眼”,并稱“漢代玉凳是國寶,2.2億還算便宜了”。
一邊是造假者“自揭老底”,一邊是鑒定專家堅稱“沒走眼”,公眾究竟該信誰?目前,玉凳真假尚無定論,但在贗品層出不窮的今天,公眾輿論已將矛頭直指藝術品拍賣市場黑幕!侗本┏繄蟆钒l(fā)表評論認為,“天價玉凳”背后體現出的“知識腐敗”值得警惕,“學者為企業(yè)站臺、涂脂抹粉,‘金縷玉衣’剛過,又出‘天價玉凳’,斯文掃地,至此何及”。
記者了解到,針對“天價玉凳”事件,不久前中國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進行了首次回應。中拍協(xié)副秘書長趙勇表示,中嘉拍賣有一、二、三類文物拍賣資質,屬老牌拍賣公司,但該公司既不是中拍協(xié)成員,也不是中拍協(xié)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yè)自律公約簽約單位,今后中拍協(xié)將加強對文物藝術品拍賣“雙非”企業(yè)的監(jiān)管。
拍品從征集到上拍都經過哪些程序?
面對“天價玉凳”的真假疑云,公眾不免要問:類似“玉凳”這樣的拍品從征集到上拍一般都經過哪些程序?如果真的是贗品,何以能夠在上拍前“一路綠燈”并最終直達藏者手中?
記者了解到,依照國家《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guī)定》,拍賣公司在拍賣文物前,必須經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后方能上拍。其中,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義宣傳的復仿制品、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附屬構件等9類對象,被明確規(guī)定不得作為拍賣標的或應嚴格審核。
針對“天價玉凳”,北京市文物局新聞發(fā)言人于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因拍品不屬于上述9類對象,所以文物局最終給出的答復是“準予上拍”。
于平說,北京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在拍賣“玉凳”前的確向北京市文物局報送過備案材料,當時文物局委托專家進行審核時發(fā)現,即使專家也不能對“玉凳”的真?zhèn)魏湍甏龀雒鞔_判定,事實上還有不少專家對此表示了質疑,但由于拍品并未在上述9類“禁拍”物品當中,再加上文物局本身對拍品的真?zhèn)我矡o需承擔鑒定責任,所以最終開了“綠燈”。
至于拍賣公司,則有“免責條款”護身。依據拍賣法第61條第二款規(guī)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拍賣公司可以對贗品“免責”。
采訪中于平也表示,文物局通常只負責拍品上拍前的審核工作,對審核后拍賣的相關情況,文物局沒有被要求進行監(jiān)管。通常如果有案件發(fā)生或其他需要,可由文物局聯合工商、稅務等各委辦局一起監(jiān)管。
記者了解到,在去年1月份召開的全國文物拍賣管理工作座談會上,國家文物局曾明確表示,目前個別拍賣企業(yè)濫用《拍賣法》中的免責條款知假賣假,對這樣的行為,必須經司法途徑或行業(yè)自律加以有效約束;而文物局“管真不管假”的做法也值得反思,不應該讓售假企業(yè)打著“已經文物部門審核”的幌子堂而皇之地進入市場。
探索建立第三方鑒定評估體系
北京榮寶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劉尚勇告訴記者,目前文物局、法院、行政主管部門和學術界均可進行文物鑒定,但這些權力是分散的,沒有統(tǒng)一起來。而且藝術的真實往往不等同于原創(chuàng)的真實。比如,目前王羲之流傳于世的作品都是大師臨摹的,但這些作品仍然具有藝術價值。
面對這些,需要鑒定文物的個人或機構難免感到茫然——該信誰的?
據記者了解,2006年文化部曾發(fā)起成立“文化部文化市場發(fā)展中心藝術品評估委員會”,開展現當代藝術品的鑒定、評估、咨詢服務,后來文化市場發(fā)展中心整體改制為“中國動漫集團有限公司”,原評估委員會也更名為“北京皇城藝術品評估委員會”,不再隸屬于事業(yè)單位,而是國有企業(yè)。此前就有業(yè)內人士認為評估委員會專家資源不足,缺乏獨立的評估體系,而轉企之后這些問題是否能得到解決,仍有待觀察。
除此之外,學術界、私人也可鑒定文物,但各有弊端:學術界提倡“百家爭鳴”、“鑒而不定”,讓人無所適從;私人鑒定由來已久,比如畫家親屬可以鑒定畫家的某件作品,但個人的信譽、能力卻無法得到保證。
知名文化學者吳樹認為,近30年的全民收藏運動導致我國文物市場上的贗品逐步實現了高科技制假、高手段營銷、高利潤回報,反觀鑒定環(huán)節(jié)卻沒有完整的鑒定體系、沒有不同類型文物的鑒定標準,更沒有科學權威的鑒定機構,文物鑒定業(yè)已陷入萬劫難復的困境。
今年兩會上,中國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理事、藝術品委員會副主任劉幼錚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鑒定評估的運作規(guī)則是目前文物藝術品市場混亂現象的“死穴”,該類規(guī)則的運作,直接與賣方、買方、中介方、質押、信貸、相關金融產品等市場要素相關聯,是上述環(huán)節(jié)中問題的交叉點,也是當下產生社會影響最大最直接的。
劉幼錚認為,針對這個問題,目前社會上流行的“不作為論”和“政府干預論”都不可行,應堅持從實際出發(fā),拆分對象和任務,采取類似佳士得拍賣行的做法,細分拍品的敘述層級,使用不同精確度的詞句,區(qū)別對待,對沒把握的送拍古董,采取婉拒做法等。
此外就是探索建立權威、中立的鑒定評估體系。據記者了解,日前,由國家發(fā)改委國際合作中心立項的課題“文化藝術品評估體系——質押合作試點”已正式啟動,這是國家針對藝術品評估融資的首個試點,目的是創(chuàng)建一套符合中國特色的文化藝術品評估體系。據發(fā)改委國際合作中心文化產業(yè)研究所所長陳喆介紹,國家希望通過這一試點,給藝術品評估體系制定一套相對科學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