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單位自建保障房引發(fā)熱議
2011-07-08   作者:記者 張拓 黃玫 歐甸丘/廣州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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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市今年將有八家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土地興建13395套保障房,占廣州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的15.7%。專家認為,保障房建設壓力巨大、緩解單位住房困難是催生單位自建保障房的主要原因,建議盡快完善保障房分配等系列配套政策,避免單位自建房重走福利房老路。

  爭議:單位自建保障房重走福利房老路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發(fā)布的《2011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項目統(tǒng)計表》顯示,今年將有8家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保障房項目,分別是廣州建筑集團、廣州市政公司、廣州地鐵公司、穗和公司、東建公司、安廈公司、番禺海關、華南理工大學。這8家單位將建成供應13395套保障房,占廣州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總量的15.7%。其中,廉租房4410套,經濟適用房3160套,公共租賃房5825套。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距離城區(qū)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yè)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yè),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規(guī)劃的自用土地的,均可以申請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經濟適用房。
  廣州市企事業(yè)單位大規(guī)模建保障房,引發(fā)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有專家認為自建保障房有重走福利房老路的嫌疑。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合會研究院院長陳寶存認為,企事業(yè)單位自建保障房不是保障房建設的初衷。目前單位自建保障房面對的群體主要是1998年房改之后沒有享受到房改政策的人群,或是之前享受的住房面積太小,不滿足的人群。這是打著保障房旗號,為自身謀利益的行為,將造成國有土地資產的流失,有悖社會公平。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彭澎則認為,單位自建保障房政策看起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對單位自建保障房的監(jiān)管不力,會產生很多問題。如利用保障房政策,行集資房之實,這可能走回福利房的老路;或企業(yè)自身降低保障房申請標準門檻,對多出的住房也不對外提供,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與分配的不公。
  也有專家認為,單位自建保障房具有合理性。北京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認為,單位自建保障房是不會重回“福利分房”老路,因為福利分房時代并沒有商品化,住房都是由單位解決。但現在已經進入商品經濟時代,住房渠道要多元,單位自建保障房是有其合理性的。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企業(yè)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上將優(yōu)先滿足本單位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需求。至于這個單位將哪些人定位為低收入住房困難戶,肯定會和現在政府設立的保障性住房保障群體的標準是一樣的,不會給予企業(yè)特殊的優(yōu)惠。

  矛盾:保障房建設壓力巨大 催生單位自建保障房

  我國計劃今年新增1000套保障房,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下達的計劃,今年廣東保障房建設任務為30.62萬套。廣州今年將建設8.5萬套保障房,占廣東省保障房建設任務的1/4。業(yè)內專家認為,這樣大規(guī)模的建設力度使政府面臨著很大壓力,資金和用地方面存在很大困難,這是催生單位自建保障房的主要因素。
  “國家保障房建設任務今年在1000萬套左右,計劃五年建3600萬套,這么大的任務導致單位自建保障房勢在必行,只靠政府是難以完成這樣的任務的。國家保障房建設任務太大,是有關部門批準單位自建保障房的重要原因之一!北本┐髮W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說。
  彭澎認為,單位自建保障房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保障房建設任務量比較大,任務比較重,企事業(yè)單位自建可以為政府減輕土地和資金的負擔。關鍵是企業(yè)員工自身也有這樣的需求,自建住房可使保障房的供應更直接。
  有專家認為,單位自建保障房有助于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問題。韓世同說,目前我國住房渠道較單一,除商品房,有政府少量的保障房補充。如果增加住房層次,拓寬住房渠道,可以在解決住房問題上有所幫助。比如之前提出的“三三制”,就是要保障高收入人群與低收入人群之間的“夾心層”人群住房。單位自建保障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問題。
  韓世同認為,“之前的改革也許走得太快,欲速則不達,適當恢復單位自建住房是退一步進兩步的行為。為什么只有開發(fā)商才能建房?憑什么開放商定什么價房子就什么價?住房來源擴充之后,也許可以對現在的高房價有所沖擊!薄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優(yōu)先滿足了企業(yè)低收入住房困難職工的需求之后,其余的經濟適用房可以由政府回購后再統(tǒng)一按照現有的保障性住房分配規(guī)則公平分配,也可以由政府統(tǒng)一組織保障性住房群體向該企業(yè)購買。至于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分配辦法目前正在制定之中。

  解決:統(tǒng)一標準、嚴格監(jiān)管 保障社會公平

  廣州在2007年就曾因單位自建保障房引發(fā)爭議,但現在業(yè)內傳來消息,不僅廣州實行單位自建保障房,全國還有其他城市也將采取類似的做法。對此,專家建議,盡快統(tǒng)一分配標準,嚴格過程監(jiān)管,從制度上確保單位自建保障房的公開、公平。
  政府主管部門明確保障房申領標準,統(tǒng)一制定,統(tǒng)一分配,企業(yè)不得降低標準門檻,為自身謀利!凹热辉试S單位自建保障房,那就一定要保證保障房是去保障真正有需要的人群,標準要由政府主管部門嚴格界定”,彭澎說。
  建立和完善保障房管理制度,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重罰。韓世同認為,目前保障房監(jiān)管存在不少漏洞,特別是處罰力度和違規(guī)成本太小,目前國內的處理大多數是退回保障房就完事了,不足以對權力尋租現象構成威懾。新加坡和香港在這方面則是采取非常嚴厲的處罰制度,違規(guī)者將會遭到6個月牢獄之災或重金處罰,我國或許可以有所借鑒。
  研究建立公務人員住房制度,維護住房問題的社會公平。有專家提出,當初的房改并不徹底,如今一些國家部委仍可建房,住房商品化之后不公平現象依然存在。當然很大部分公務員也屬于“夾心層”一類,自己解決住房也有很大問題,建議建立研究建立公務人員住房制度,維護住房問題的社會公平。
  “如果沒有適當的公務人員住房制度,勢必會造成這部分住房要利用保障房制度來解決。這樣不僅會擠占保障房房源,還會為貪腐提供可乘之機”,韓世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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