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安電
西安市發(fā)改委,市信息辦、市建委、市監(jiān)察局等部門近日聯(lián)合出臺了《西安市招標投標活動違法行為記錄及公告暫行辦法》,正式啟動西安市招投標領域誠信機制。今后,在西安市出現(xiàn)的招投標違法行為將一處受罰,處處受制。新出臺的《辦法》規(guī)定,對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違法行為所做的各類行政處理決定,都將進行記錄并公告。公告被處理招標投標當事人名稱或姓名、違法行為、處理依據(jù)、處理決定、處理時間和處理機關等。公告的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應當作為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招標項目資質(zhì)審查、招標代理機構選擇、中標人推薦和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確定和評標專家考核等活動的重要參考。 如果被公告的招標投標當事人認為,公告記錄與行政處理決定相關內(nèi)容不符的,也可向公告部門提出書面更正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據(jù),如申請人反映屬實,給予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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