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關提醒:攜帶外幣超5000美元需申報
    2007-06-13    記者:陸敏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廣州海關獲悉,5月下旬以來,廣州海關頻頻查獲旅客違規(guī)超量攜帶貨幣出境案件。僅5月30日至6月6日短短八天內,查獲出境貨幣案件九宗,涉案港幣215.4萬元、美金6.9萬元。
    據廣州海關介紹,案件當事人多以中青年為主,且多為商人或商業(yè)從業(yè)人員,大部分持港澳通行證到香港買貨、購物或開戶炒H股。
    據了解,去年以來,國內A股行情大熱,屢創(chuàng)新高后泡沫已現,相比之下香港H股折價大,獲利資金(包括國際游資)迫切尋求“價值洼地”以回避風險、獲得更高回報,近期,地下錢莊或個人利用各種渠道帶出資金炒香港H股;同時,企業(yè)年中資金回籠、赴外采購、個人買房等因素也增加了資金進出境的需求。
    廣州海關提醒廣大進出境旅客,除短期內往返或當天多次往返的旅客另有規(guī)定外,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時,數額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并提供最近一次攜帶外幣入境的申報單,或者提供外匯管理局指定的銀行或外匯管理局出具的《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海關憑上述單證予以放行;攜帶人民幣現鈔出境時,數額不得超過20000元。否則超出的不予放行,并視情況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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