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東京電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16日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為由,判處日本活力門公司原總裁堀江貴文兩年半有期徒刑。 活力門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在2004年10月宣布收購一家出版公司,并偽造了這家出版公司的經(jīng)營情況以欺騙投資者,使這家出版公司的股票價格暴漲了48倍。此后,活力門公司又分批在市場上拋售了自己持有的這家出版公司的約34萬股股票,獲取暴利。 活力門公司還虛報其利潤,以拉升公司股票價格。 日本檢察機關(guān)認為,堀江貴文是上述事件的主謀,并要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小坂敏幸基本接受了檢方的控訴,作出了有罪判決。堀江貴文對判決不服,很有可能提起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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