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的熱點新聞或許可以這么概括:上半年是“晉官難當”,下半年是“煤老板難當”!皶x官難當”不再復述,而“煤老板難當”或許值得多說幾句。 比起運氣不好的官員,煤老板運氣不好的比例要高得多。據業(yè)內人士透露,在這次限時由七家大型國企兼并收購的煤企重組中,一些沒趕上好時機的煤老板們損失不。ň幾ⅲ簱督洕胄r》報道,來自溫州的練某前年花2億元購買了一座煤礦,之后又出資進行改造。然而,在這次兼并重組中,評估公司給出的報價僅6500萬元)。比起丟掉烏紗帽的官員來說,煤老板要難當得多。 在煤老板退出歷史舞臺時,也許不需要經濟學家們強調兼并時應當尊重產權、尊重法律,更不需要他們再次強調落實產權制度對煤老板加大安全投入和有效利用礦產資源的激勵作用。2004年,山西推進以產權制度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煤炭新政時,時任省長張寶順就把產權問題對安全和資源利用的激勵作用說得非常清楚了。 山西煤政由承包制到產權明晰再到被國企強行兼并,政策變遷不單是回到起點,而是對民營資本涉足煤礦的一次徹底整合。我認為,這種規(guī);膰M民退,是持續(xù)礦難事故的現實壓力下必然的選擇。 其實,在巨大壓力下,山西省近年來已經一次次提高民營資本進入門檻、不斷兼并礦井,應當說就安全、效率與礦產資源利用率而言,已有相當明顯的收效。伴隨著單井產量標準從9萬噸到15萬噸、再到21萬噸、30萬噸的不斷提升,山西民營煤礦技術和資本集約化程度迅速提高。山西近幾年的百萬噸死亡人數大大低于全國水平。不幸的是,因為山西煤炭巨大的產量,構成新聞的重大事故幾乎都發(fā)生在山西。 這些重大事故使山西官員承受著巨大的問責壓力。 官員問責慣例的出現,是不小的政治進步,但中國式問責,是高層在基層事發(fā)后對公眾和社會的交代,而非依據明確的權責對等原則由基層或同級裁奪。問責雖然一直在推行,但問責的基礎,即官員權責的邊界,卻始終缺乏量化的、具體的規(guī)范。落實到現實層面,問責就具有極大的模糊性和隨意性,問責的依據更容易變成一種高層對形勢的政治性判斷——事故的社會關注程度決定了罷免官員層級高低,是今天已形成的基本規(guī)律。 中國的國情往往是官員的權力大過責任,但在生產安全上,卻形成了權力與責任反向倒掛的奇特現象。即便一個地方官員高度重視轄地的生產安全,但因為管轄權所限,而難有實際作為,一旦事故夠大,則必須辭職。“晉官難當”的感慨正是由此而來。 在這種問責制下,我們不妨做一推論,若近幾年山西的煤炭開采死亡率上升一倍,但不發(fā)生一起5人以上的事故,山西留給全國“血煤”的印象會有今天這么強烈么?煤老板們會在近兩年每出事故必集體停產的整頓中,突然等到出局的噩耗嗎?或許,會有另外一種情形。 當然,煤老板消失,民營變國營,不意味著事故率會必然降低,重大事故數量會減少。據業(yè)內人士介紹,今天山西被兼并的民企,其技術設備和安全防控水平,并不都比兼并者低。此次負責重新整合山西煤炭資源的七家大型國企中,個別兼并主體,涉足煤炭開采業(yè)務時間不長,談不上有豐富的采礦管理經驗。而這七家國企集團,要消化掉新兼并來的大量產能,短期內需要抽調和培養(yǎng)大批各層級的管理和技術人員,這未必不構成新的安全隱患。 但由國企完全代替民企,一個顯而易見的優(yōu)勢就是,在山西各地煤礦的管轄權上收的同時,事故的責任也被一并上收,國企煤礦事故的責任與地方基層政府完全脫鉤,而對這些省屬國企的直管層級來說,由于這些國企集團自身擁有相對明確獨立的生產安全權責,他們應承擔的事故問責壓力遠小于民企事故的問責壓力——煤老板被趕走了,再出事故,確非為政之失,實乃人謀不及。 告別煤老板,迎來國企,對基層政府和地方利益來說,當然是個莫大損失。除了直接的財政損失外,還有煤老板們在大都市一擲千金引來全國側目之時,不忘造福桑梓的種種善舉。這些年來,隨著煤價一日千里,地方政府出臺了種種門類齊全的硬性攤派任務,以成全煤老板們不忘家鄉(xiāng)的愿望。今天,國企在兼并民營煤礦時,地方政府試圖說服他們順帶兼并種種善舉的任務,未獲成功。 不過,對近兩年來戰(zhàn)戰(zhàn)兢兢感嘆“晉官難當”的山西各級父母官來說,也許煤老板走后,晉官從此不再難當。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