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重點在于讓利。”——最近有媒體在報道備受關注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時,引用國家發(fā)改委官員的一句話來總結這一改革的核心思想。 這位官員進一步闡述說,“讓利”包括政府對民眾的讓利,以及企業(yè)對職工的讓利。而政府向民眾的讓利,包括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加大城市化進程,以及政府提高科教文衛(wèi)支出,推進“非公36”的實施等。 “讓利于民”關鍵在于怎么讓。要做到真誠的“讓”,首先需要誠心實意的“退”。即政府要放下與民爭利的權杖,真正成為一個社會財富的管理者,而非占有者。 遺憾的是,從上述官員的談話中,以及目前各地政府所有的“積極行動”中,我們并沒有看到這樣的“退”與“讓”。所謂“讓利”政策,只有簡單的“加法”,而沒有“減法”,說到底無非兩條,一是要增加勞動所得,二是完善社會保障。而地方政府出臺的調節(jié)社會收入分配的措施,也多是提高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