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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3 本報駐巴黎記者:蘆龍軍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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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最大消費者協(xié)會之一UFC-QueChoisir的一位負責人開玩笑說:“法國消費者對自己的移動運營商比對婚姻更忠誠!辈还艹鲇谑裁丛,的確是有2/3的法國人七年內(nèi)沒換過移動運營商。不是他們不愿意,而是太貴、太麻煩、太無奈……
法國電信管理局最近公布的一份調(diào)查顯示,2008年有近一半的手機用戶五年多來沒換過移動運營商。消費者協(xié)會的數(shù)據(jù)顯示,自2000年至2007年間,有2/3的法國人從未換過移動運營商,而同期英國從未換過移動運營商的人數(shù)只有40%。
表面上看,法國消費者似乎很“忠于”自己的運營商,但無論是電信管理局還是消費者協(xié)會都沒有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電信管理局更傾向于認為,電信行業(yè)缺乏競爭,“消費者換運營商太困難”。消費者協(xié)會更是“憤怒地”認為,各大移動運營商為消費者解除合同設(shè)置了太多障礙。
首先,有3/4的法國人更愿意簽訂包月或包時的手機合同。在這些人當中,超過80%的人2008年還在合同期之內(nèi),而他們的合同期大部分是兩年。如果消費者要提前解除合同,就要面臨價格不菲的罰款。法國電信消費者協(xié)會的調(diào)查顯示,去年解除合同占手機投訴第二位,而其中一半與提前解除合同有關(guān)。
其次,法國移動運營商一般實行積分更換手機制度,利用這一制度消費者更換手機會更便宜。通常情況下,兩年的話費積分再加上很少的錢就可從運營商那里得到一部新手機,而一旦解除合同所有的積分就都泡湯了,這讓消費者在更換運營商時十分猶豫。
還有一點也迫使消費者不愿更換運營商,那就是解除合同耗時太長、太復雜。調(diào)查顯示,即便移動運營商迫于壓力曾簡化手續(xù)、縮短解除合同時期,仍有60%多的消費者認為換運營商太耗時、太麻煩。2007年6月份至2008年6月份,法國只有8%的消費者更換了運營商,其中還有不少人更換運營商只是為了擁有“iPhone”這樣的新手機。
法國電信管理局指出,“忠實度”調(diào)查的結(jié)果很難令人滿意。在那些沒有更換運營商的人中,只有1/3的人將“服務質(zhì)量”列為沒有更換運營商的理由。電信管理局由此得出結(jié)論,應當將有實力的新運營商引入市場才能鼓勵競爭、惠及消費者。
目前法國的移動通信市場由三家公司壟斷,分別為法國電信旗下的奧朗捷公司、SFR移動公司和布伊格電信公司。近幾年法國移動通信業(yè)務經(jīng)常是消費者抱怨最多的服務行業(yè),而政府在移動通信的定價方面又無權(quán)干涉,為此法國政府一直醞釀推出新的手機牌照。
法國政府今年1月份曾對第四張手機牌照開出2.06億歐元的特許經(jīng)營費,6月中旬又將其提高至2.4億歐元。時至今日,第四張手機牌照的最有力競爭者是因特網(wǎng)服務提供商Free的母公司———伊利亞特集團。按照法政府的意思,今年7月底此案或有最終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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