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guī)定,經濟適用房不允許對外出租,但鄭州市陽光嘉苑的一位業(yè)主卻把自家的經適房租給了一家網絡公司。此前,記者在管城區(qū)的聯合家園經濟適用房小區(qū)采訪時,有知情者說,該小區(qū)去年9月入住,到目前為止,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業(yè)主“把房子租出去的至少有100戶”。
政策又細又嚴,可為什么還有經適房大量出租呢?監(jiān)管部門如何看待此問題呢?“說句實話,我們對經適房出租情況了解得不是很清楚,很少接到這方面的投訴!笔薪涍m房管理中心負責人鄭光榮昨天接受采訪時說,由于不了解情況,所以也沒有什么針對性的舉措。
點評:原來還只暴露出經適房買的問題,現在買后的出租問題也越來越多。一句話,經適房的制度缺陷越來越充分地暴露出來。除了給一部分人帶來尋租空間、給商品房市場平添許多混亂外,經適房幾乎沒起到什么好作用。設置什么樣的監(jiān)督、準入機制也不會起作用,這種平白給人送資產的游戲都會吸引人鋌而走險,而高成本監(jiān)管加信息不對稱使一切監(jiān)督都不起作用。從解決低收入住房的角度講,廉租房或發(fā)放住房補貼的作用遠好于經適房。奇怪的是,這種從開始就預料到會出問題的經適房到今天還未根本叫停,還要不停地報出各種丑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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