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xié)委員吳正德準備建議將最低工資標準改為基本工資標準,以體現(xiàn)勞動力價值、增加工資收入!白罱10年,我國經(jīng)濟增速每年在10%以上,勞動力價值的體現(xiàn)卻遠遠趕不上這個速度!(3月2日《成都商報》)。
無疑,將最低工資標準改為基本工資標準表面上會使老百姓,特別是低收入者收入有所增加,也會增強中低收入者應對物價上漲等的抗風險能力。 但是,勞動力與資本相比處于絕對弱勢地位,缺乏必要的話語權,而工會等維權組織在現(xiàn)實中的“功能虛設”,又加劇了勞資地位的不平等。勞動力的工資多少、福利怎樣,勞動力一方既不能參與決策,也無法加以監(jiān)督,導致勞動者在勞動力價值被低估時失語。面對政府部門推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一些無良資本不是陽奉陰違,就是變相壓低職工收入水平。在很多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根本無法落到實處,成為“口頭上和文件上的保障”。在此情況下,“最低”改為“基本”不過是換個“稱呼”罷了,對勞動者權益產(chǎn)生不了實質性的保障作用。 所以,保障勞動者權利還是要從權利路徑入手。譬如,很多城市現(xiàn)在都在推行的工資集體協(xié)商制度。以此為契機,著眼于提高勞方權利底氣,建立公平分配機制,推進各項制度平穩(wěn)落地,才能根本保障勞動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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