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新疆通信管理局宣布,自8月1日起,和田地區(qū)、喀什地區(qū)、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的手機用戶在三地間漫游時,接聽電話免費。南疆三地州的200多萬手機用戶將因此受益(據(jù)7月29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前些天,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副部長婁勤儉還向社會鄭重宣告,手機漫游費可以降低,但要通過試點慢慢來。沒幾天工夫,新疆通信管理局就對南疆三地州200萬戶手機,實施一步到位的措施,成為率先在國內全面取消手機漫游費的地區(qū)。 自手機漫游費誕生以來,盡管世人皆知這項收費極不合理,但是仍舊與消費者相伴。盡管電信運營商一再重申,收取手機漫游費有規(guī)定依據(jù);但其依據(jù)的是1994年原國家郵電部某個司出臺的文件。一份早就該被清理的文件,卻成為收費的法理依據(jù)。 早在2007年,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就指出,所謂的漫游費,只是由網絡傳送幾個由計算機自動生成、比普通電子郵件還簡單的信息,“一部手機一年的漫游成本,也就是1分錢”。這樣的成本,有什么理由依然向消費者征收高額漫游費呢? 最后,取消手機漫游費是世界趨勢。美國多年來全國全網同價,漫游費、國內長途費都沒有;2007年10月份,歐盟的漫游費也被取消。一向熱衷于與國際接軌,按國際慣例辦事的壟斷巨頭們,不該總是拿巴基斯坦等國家還在收漫游費這種“慣例”,來搪塞國內消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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