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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傳聞說,關于交強險(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是否存在暴利的問題存在很多爭議,有人建議交強險費率應該履行聽證程序。對此,保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表示,2006年7月1日機動車交強險條例實施以來,交強險業(yè)務平穩(wěn)增長。按照條例有關規(guī)定,保監(jiān)會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交強險業(yè)務進行檢查,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按照保險公司整體盈利和虧損情況,要求或允許保險公司調整保險費率;當調整保險費率的幅度較大時,保監(jiān)會進行聽證。 我們理解,保監(jiān)會的解釋有三層意思:其一,交強險業(yè)務的經營情況需要定期檢查,檢查的結果需要向社會公布。其二,交強險的保費標準不是固定不變的,有可能定期做出調整。其三,交強險保費標準的調整依據(jù)是保險公司整體的盈利和虧損情況。如果我們的理解是正確的,那么,現(xiàn)行的交強險保費標準是否該調整,是該上調還是該下調呢? 讓我們看看兩份剛剛公開披露的2006年年報:境外上市的人保財險4月18日披露,2006年賺凈保費556.16億元人民幣,比2005年增加了4.2%。而該項增加主要是由于去年車險已賺凈保費快速增長。與此同時,2006年,平安產險業(yè)務實現(xiàn)凈利潤10.48億元人民幣,比2005年增長148.3%。公布的年報同時透露,2006年人保車險業(yè)務比例由2005年的72.9%上升到74.6%,平安則由62.2%上升到69%。也就是說,交強險為保險公司帶來了相當豐厚的利潤。 與保費的驟然增長相對應的,卻是交強險賠付率的奇低。據(jù)有關媒體披露,自去年7月1日到今年3月底,重慶市交強險保費收入2億元,賠付金額2438萬元。而今年3月份,交強險賠付率為11.7%,較汽車商業(yè)險55.7%的賠付率低了44個百分點。 實行交強險制度,首要目標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手段,提高機動車第三方責任險的覆蓋面,保證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最大可能地獲得及時和基本的保障。而保險費率杠桿作為一種經濟調節(jié)手段,其設計思路是用來促進駕駛員提高守法觀念和安全駕駛的意識。據(jù)主管部門稱,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各保險公司從事交強險業(yè)務將實行與其他商業(yè)保險業(yè)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的辦法,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但事實上,作為國家法定的強制保險,交強險理論上將有100%的投保率,也就是說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都必須投保交強險。按截至2005年底全國共有機動車1.3億多輛的數(shù)字,按目前1000元左右的保費標準,以及按當前的賠付情況來算賬,交強險究竟有多少收益,這些收益是否分開管理沒有計入保險公司的利潤中,確實需要給公眾一個說法。 更為重要的是,交強險的概念是“公益性”的。既然如此,在收益巨大而賠付偏低的時候,下調保費標準已經不需要其他理由。當初保監(jiān)會曾表示,交強險將接受實踐的檢驗,并根據(jù)實行中的情況進行合理的調整,現(xiàn)在,是該拿出實際行動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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