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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9 記者:姚玉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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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上海12月28日電
上海市政府辦公廳27日轉發(f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建設交通委、市規(guī)劃國土資源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通知,提出鼓勵和支持住房消費的八條意見,明確對二套房貸限制政策進行松綁。 上海“新八條”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在其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改善性”住房消費的相關政策,最主要涉及三點: 一是放開二套房貸限制,規(guī)定“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的居民,為改善居住條件,再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比照執(zhí)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yōu)惠政策;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條件的,經認定,可按首次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zhí)行。對其他貸款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利率等由商業(yè)銀行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按風險合理確定!薄 二是對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改善居住條件的,暫按1%稅率征收契稅。 三是明確了第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政策:“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每戶家庭(以2人及2人以上計算)基本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從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若有補充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對只有一個人參與貸款的家庭,仍執(zhí)行現(xiàn)行的貸款政策,基本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元,若有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上述三項措施的執(zhí)行期限都是從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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