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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2 記者:雷敏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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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
商務部、海關總署11日發(fā)布2007年第54號公告,自2007年6月18日起對銦、鉬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公告稱,自2007年6月18日起,對銦及銦制品、鉬及鉬制品出口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符合銦、鉬出口許可證申領標準的企業(yè)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發(fā)證機構申領出口配額許可證。海關憑出口許可證辦理通關手續(xù)。
此外,為加強資源性商品出口管理,商務部、海關總署近日發(fā)布公告,自2007年6月15日起對標準砂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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