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積金“對沖還貸”9月1日出籠
    2007-08-24    記者:蘇曉洲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據(jù)新華社長沙8月23日電 隨著一項暫行管理制度的出臺,湖南部分信用良好的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戶,從9月1日開始將可嘗試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他們可以使用借款人(對沖還貸人)及配偶(共同對沖還貸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來沖抵部分或全部月還款額。
  據(jù)了解,公積金貸款“對沖還貸”,在國內(nèi)尚屬新鮮事物。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出臺暫行規(guī)定,其“對沖還貸”業(yè)務(wù)采取逐月還款法。即每月在規(guī)定時間直接從對沖還貸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于歸還當(dāng)月貸款本息。如對沖還貸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月應(yīng)還貸額,則差額部分由中心從借款人銀行還貸賬戶中扣劃;若銀行還貸賬戶金額亦不足差額部分,則本月不能對沖,當(dāng)月按逾期處理。
  在湖南,要想成為“對沖還貸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公積金繳存正常,且申請前3個月無停繳記錄;提出申請時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其每月還貸金額的6倍;申請時須正常還款1期以上,且剩余還貸期限在12期以上;無逾期欠款,且1年內(nèi)無3期以上逾期記錄;還款方式必須為銀行代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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