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心里不能沒有生命“清單”
    2007-11-07    葉建平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今天,我們在這里披露一份“清單”,一份關(guān)于礦難人員的“清單”。毫無疑問,我們在披露這份“清單”的時候,心情是沉重的,一如所有遇難者的家屬;同時又是激憤的,一如所有嫉惡如仇的人。
  從本報記者的采訪和取證來看,山西澤州的礦難瞞報事件,事實是非常清楚的。而比瞞報更危險的,是對瞞報事實的淡漠和不以為然。如果說,瞞報體現(xiàn)的是對安全事故的錯誤認識和消極對待的話,那么,對瞞報本身的淡漠和不以為然,則是公然對抗法律,無視職責,從而為今后的生產(chǎn)埋下了更大、更嚴重的隱患。
  當然,從主觀愿望來說,我們無意與哪個地方、哪個人過不去。我們之所以拿澤州說事,除了事件的偶然性之外,我們也是想借此說明:事故猛于虎,安全生產(chǎn)的弦如果松懈,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就會受到威脅,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有一個對待事故的正確態(tài)度,這既是對地方負責,對群眾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人是有尊嚴的。不承認別人生命尊嚴的人,其實自己也不配談尊嚴;不能正確對待自己過失的人,其實自己也會因心胸狹窄、道德低下而失去尊嚴。不是有這么一句流傳挺廣的話么:“有一種政績叫犧牲環(huán)境,有一種發(fā)展叫蔑視生命!”澤州的礦難“清單”被披露并得到證實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份“清單”能否真正“植”入官員的心里,讓他們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一個心里沒有這種生命“清單”的官員,是不能真正為百姓謀利益的;一個心里沒有這種生命“清單”的地方政府,也是不能真正造福于一方的。
  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里說得好,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就是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fā)揮人民首創(chuàng)精神,保障人民各項權(quán)益”。以此來衡量,澤州的地方官員應該感到羞愧,并知恥而后勇;以此來鞭策,廣大的高危行業(yè)從業(yè)者和各級領(lǐng)導干部,應該感到責任重大,并謹慎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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