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發(fā)布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政策的通知》指出,從4月8日起,上調(diào)公積金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其中,二套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對于名下沒有房產(chǎn),但有貸款申請記錄的購房者,仍執(zhí)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1.1倍的政策。
隨著該文件的發(fā)布,北京成為“國五條”細則發(fā)布以來,首個上調(diào)公積金二套房購房門檻的城市。業(yè)內(nèi)人士預期,未來北京使用商業(yè)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至七成將是大概率事件。
此外,為避免高收入家庭長期占用貸款資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者獲得貸款支持,《通知》還強調(diào),人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就職工住房情況,《通知》要求,購買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據(jù)個人信用等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不超過30%;購買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再上浮,且不超過80萬元。
《通知》還強調(diào),繳存職工有違規(guī)提取、提供虛假材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不享受貸款額度上浮等差別化優(yōu)惠政策,視情節(jié)輕重下調(diào)其貸款最高額度或拒絕受理其貸款申請;對騙貸、貸后無故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正當理由違約的,將采取取消貸款資格、提前收回貸款等處罰措施,并記入相關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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