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性重合背后
沿著出資方唐山恒通的線索,梁士臣所說的“企業(yè)剛剛創(chuàng)業(yè)”有待商榷,公開資料顯示,此前恒通集團旗下的唐山恒通涂鍍板有限公司(下稱“唐山恒通”)早期遭遇,與如今的三峽全通極為類似。
2002年,梁士臣在唐山市海港開發(fā)區(qū)投資組建唐山恒通涂鍍板有限公司,廠區(qū)占地面積多達3000畝;2005年開始,唐山恒通產能大擴張,資金鏈面臨崩盤,當時媒體廣泛報道稱,這因攤子太大,貸款利息重,行業(yè)充分競爭所致。
就目前三峽全通的既定局面,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濤對記者表示,若地方政府在三峽全通注冊、變更的過程中多留一個心眼,就不會落到當前如此尷尬且被動的局面。
吳良濤分析稱,兩個注冊資本總計僅7000萬元的中小企業(yè)何以成立一家資本規(guī)模是其10多倍體量的大型企業(yè)?同理,一個注冊資本僅1000萬元的投資公司哪來的10億元現金入股?一個注冊資本僅1港元的殼公司又是如何短時間內籌集到29950萬美元的?
吳良濤提醒,根據《公司法》,有限公司允許注冊資本逐步到位,因此小企業(yè)作為股東也可能注冊大企業(yè),關鍵是該企業(yè)的注冊資本是否依法到位。
吳良濤表示,公司法明確規(guī)定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梁士臣以其持有的商標權作價13億,雖然經過了評估,但作為一個個人持有的商標是否值這么高的市場價值,尚存疑問。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則分析認為,梁士臣前期以商標使用權作價13.42億元出資等行為有涉嫌虛假出資。
而回顧2005年之后陷入資金鏈危機的唐山恒通,2007年,中冶集團重組唐山恒通,變身為中冶恒通的唐山恒通,注冊資本16億元,其中中冶集團現金出資10.72億元,持股67%,唐山恒通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實物出資5.12億元,占股32%,梁士臣個人現金出資0.16億元,占股1%。
再至2010年8月底,梁士臣與唐山恒通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全資退出,中冶恒通成為中冶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而中冶集團重組唐山恒通以來,至2009年虧損46億元,也因此,2010年底,中冶恒通宣布全部停產。
盡管目前有說法稱宜昌市政府將接盤三峽全通,收購全通51%的股權,但據記者了解,此事難言有所定論,政府如何接盤企業(yè)、股權如何安排、作價又有多少等一系列問題仍待解。
對于三峽全通的后事,仍然是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