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全省自平朔露天礦試點工作取得了進展后,目前已對25個“露天采礦用地改革實施方案”通過審查,方案正式實施后,全省將新增18座露天礦煤礦。
平朔露天煤礦是中國億噸級煤炭基地,僅安太堡露天煤礦,日產煤炭就達10萬噸,大量占用了土地。通過十余年的復墾,昔日寸草不生的礦區(qū)已變得綠樹成蔭、生機盎然,并獲得有生產力的土地面積為2000公頃,開創(chuàng)了中國礦山土地復墾及生態(tài)治理工作的先河。
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處負責人介紹,上報的方案中有22個已通過了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和專家評審,這些方案涉及露天礦23座,其中煤礦18座,鋁礦4座,石灰石礦1座。試點礦區(qū)面為207.52平方公里,擬用地總面積16.44萬畝。第一個規(guī)劃期(2012年至2016年)擬用地4.44萬畝。以前采礦是使用征地開采的形式,經采用該實施方案后,開采用地成為臨時用地,開采完經過復墾返還農民,減少了生產成本和占用土地面積,改善了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了農民合法權益。
目前,18座露天煤礦則還未投入生產,待中國國土資源部批復后,使用新機制得批臨時用地,再完善其他相關手續(xù)后才能開采,這樣既得到了礦產資源,也不損失耕地數量。
截至目前,全省第一批中煤平朔煤業(yè)的三座露天礦山已被國土資源部批準成為采礦用地改革的試點,試點面積14.16萬畝。第二批擬開展試點的采礦用地改革方案也已上報國土資源部,涉及露天礦山23座,擬開展試點面積16.44萬畝,上述兩項合計用地30.6萬畝,為該省露天采礦提供了用地保障。
對于此批露天礦的開發(fā)及復墾有嚴格要求,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處負責人表示,露天礦自開采到復墾完需在五年內完成,并返還農民。并且,對于原居住地的村民要有得當的搬遷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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