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前媒體報道健康元涉嫌采購地溝油作為原料制藥一事,健康元下午公告稱對所購大豆油中摻雜地溝油等劣質油的情況并不知曉,否認大豆油采購價格低于均價,并表示如出現(xiàn)質量問題,公司將承擔一切責任。
以下為公告全文:
健康元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媒體報道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康油脂公司)向山東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收購劣質成品油進行勾兌后,銷售給本公司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健康元)作為生產原料一事,本公司澄清如下:
一、本公司對媒體的嚴格監(jiān)督表示感謝,本公司承諾:將高度重視并采取最大的努力給社會公眾一個滿意的答復;同時,本公司愿接受包括藥監(jiān)部門、質監(jiān)部門、衛(wèi)生部門等在內的各級政府部門或其他獨立第三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以澄清事實給本公司以公道。對于本公司因使用惠康油脂公司提供的大豆油所生產的7-ACA產品,如出現(xiàn)質量問題,本公司將承擔一切責任。
二、焦作健康元作為本公司子公司,系屬于化工廠照國家規(guī)定的精細化工行業(yè)進行管理,不屬于制藥企業(yè)。
三、惠康油脂公司系焦作健康元若干個大豆油供應商之一,本公司向惠康油脂公司所購原料系大豆油;菘涤椭鞠虬竟驹趦鹊拇蠖褂陀脩翡N售大豆油時摻雜包含地溝油在內的劣質成品油進行勾兌后銷售,本公司對此情況毫不知情;
四、本公司向包括惠康油脂公司在內的多個原料供應商采購大豆油,均逐批次檢驗入庫。經調閱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十余份焦作健康元《(原材料)FD用大豆油檢驗報告》,除按照《有機大豆油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檢測酸值、過氧化值等指標外,并額外增加冷凍試驗、油酸等四項企業(yè)標準進行檢驗,均沒有檢出惠康油脂公司所供大豆油中含劣質成品油情況;
五、就報道所述焦作健康元采購大豆油價格比均價低2,000元的不實報道,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焦作健康元向惠康油脂公司采購系正常的招標采購,經對比同時期采購合同發(fā)票,本公司同時期向多個供應商同時采購價格趨同,如:
2010年度采購舉例如下:
2010年度 2010年8月11日 惠康油脂公司
00773619 7,750元/噸
2010年8月2日 新海糧油公司 01167815 7,750元/噸
2011年度采購舉例如下:
2011年度 2011年4月13日 惠康油脂公司
000294937 10,240元/噸
2011年4月10日 新海糧油公司 00897880 10,280元/噸
2011年4月8日 焦作市糧食局油脂儲備庫 01218319 10,180元/噸
六、焦作健康元所生產的中間體,屬于合成工藝中的化工原料,其生產過程中經過120度30分鐘無菌蒸汽滅菌、發(fā)酵產生頭孢CPC(在此過程中大豆油為菌種代謝過程提供碳源),再經去除雜質提純及裂解產生7-ACA,并再超濾(去除液體中極微小的雜質)結晶等工藝,經檢驗合格后包裝為成品,下游企業(yè)多次表示焦作健康元產品質量好于同行業(yè)。
七、焦作健康元產品經過每批產品均公司內檢測、不定期的外部獨立第三方檢測及下游企業(yè)采購時檢測,均為合格。外部不定期檢測報告舉例如下:
2011年2月12日 焦作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 NOJZ2011(委)13005號
檢測合格
2011年8月19日 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NO0004283號 檢測合格
八、就報道所述焦作健康元利潤下降,主要系產品價格的下降,根據(jù)健康網(http://www.healthoo.com)2010年3月15日公開報價7-ACA參考價格為1000元/KG并全年維持歷史高位,自2011年初7-ACA價格下降至2011年12月26日健康網報價7-ACA參考價格已降至440元/KG。
九、本公司未來將繼續(xù)與研究機構合作,深入研究檢測劣質油脂的方法,并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避免因不良供應商而導致的本公司名譽受損。
十、本公司將始終如一的堅持制藥企業(yè)的社會道德和企業(yè)責任,歡迎社會各界對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進行長期全面的監(jiān)督。
十一、
本公司提醒投資者,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健康元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