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6月1日發(fā)表聲明說,擬修改個股和大盤的熔斷機制,以降低市場異常波動。
熔斷機制是指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類似于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以保護電器不受到損傷。
美國證交會當天在聲明中說,根據(jù)美國多家證券交易所和金融監(jiān)管局的提議,擬對已上市的單個有價證券實施“限制價格波動上下限”的機制。按照目前方案,對于標準普爾500種股票價格指數(shù)成分股等流動性較強的證券,如果在15秒內(nèi)價格漲跌幅度超過5%,將暫停交易5分鐘,但開盤價與收盤價、價格不超過3美元的證券和其他流動性較弱的證券價格波動空間可放寬至10%。
這一機制旨在避免再次發(fā)生“閃電暴跌”事件。2010年5月6日,道瓊斯30種工業(yè)股票平均價格指數(shù)在20多分鐘內(nèi)暴跌約1000點,降幅達9%。這一事件的罪魁禍首是“高頻交易”,如今大型投資機構主要利用高速計算機按照交易模型在極短時間內(nèi)自動做出投資決策,以期先于市場其他投資者進行交易,但高速指令產(chǎn)生的錯誤可能給股市帶來風險。
此外,針對整個證券市場,美國證交會還規(guī)定,當標普指數(shù)下降幅度達到7%時,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均將暫停15分鐘。現(xiàn)行熔斷機制參照道瓊斯,如果道指單日降幅達10%,全美證券市場交易將中斷30分鐘,F(xiàn)行熔斷機制的誕生可追溯至1987年10月19日的全球股市暴跌事件,當天也被稱作“黑色星期一”,至今僅在1997年10月27日全球股市受東南亞金融危機沖擊時啟動過一次。
美國證交所和金融監(jiān)管局預計將于2013年2月4日試行一年上述新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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