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不足半年的光線傳媒(SZ,300251)深陷虛假陳述漩渦。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光線傳媒《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里對獨董查揚的相關陳述多處存在虛假內容,光線傳媒招股書對其的信息披露涉嫌虛假陳述。
光線傳媒在其《招股說明書》對公司獨董查揚介紹為:查揚,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金杜律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任期2009年7月31日至2012年7月31日。
事實上,查揚并非金杜律師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僅僅是該所專職律師。記者獲得的一份由北京市司法局律師業(yè)務指導和執(zhí)業(yè)監(jiān)管處開具的證明材料顯示:2001年查揚取得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2005年11月4日取得律師執(zhí)業(yè)證,自2008年10月28日起在金杜律師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查揚自2008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執(zhí)業(yè)以來一直系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不是合伙人。
另外,資料顯示查揚在2001年即已加入美國國籍,并非光線傳媒在其《招股說明書》所陳述的:查揚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據(jù)記者了解,查揚在2001年即已加入美國國籍。知情人士表示,2010年3月查揚加入瑞澤資本有限公司,在履行股權登記的相關法律程序時,查揚出具的身份證明是美國護照和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如果查揚加入了美國國籍,他就不具備在中國申請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更不可能成為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guī)定,申請律師執(zhí)業(yè),應當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秶宜痉ǹ荚噷嵤┺k法》規(guī)定,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為參加司法考試的必備條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中國進行律師活動需要是中國國籍,外國律師在中國是不能以律師身份進行活動的。查揚在成為上市公司獨董前應該有向上市公司上報材料和身份證明,如果說查揚在提交身份證明時隱瞞了個人美國國籍的身份,則構成欺詐。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明確規(guī)定,發(fā)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記者了解到,2005年4月至2008年4月,查揚在擔任紫光股份(SH,000938)獨董時,紫光股份曾同樣虛假陳述其為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2011年12月26日,光線傳媒發(fā)布公告稱,查揚因個人身體原因,于12月23日書面辭去公司獨立董事一職,該辭職報告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尚未舉行)選舉新獨立董事后生效。
記者撥打了光線傳媒招股書中公開的聯(lián)系電話,接電話的相關人士表示:“證監(jiān)會已經開始對查揚進行調查,我們能做的是配合調查。查揚辭職是因為身體原因!
記者又向查揚求證其國籍和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身份的問題。查揚表示,辭去光線傳媒獨立董事確實是因為身體的原因,自己一直就是金杜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中國的律師事務所有個慣例,就是登記的合伙人并不是每個律師事務所全部的合伙人,大部分的律師事務所都是這樣!标P于加入美國國籍一事,查揚表示,在電話中不方便談。
針對查揚提到的“中國律師事務所的慣例”問題,張遠忠表示,法律意義上的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都是需要登記的,并且應該可以在司法局的網站上查到;如果只是律師事務所內部人之間的約定,則是不合規(gu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