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7月12日,賴昌星的律師拉森在開庭之前接受記者采訪
加拿大聯(lián)邦法院當?shù)貢r間21日晚決定駁回賴昌星關于暫緩執(zhí)行遣返令的申請。
經過3個多小時的聆訊后,法院于溫哥華時間下午6時作出判決,駁回賴昌星暫緩執(zhí)行遣返令的申請,決定執(zhí)行賴昌星的遣返令。到目前為止,賴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結束,等待他的將是加拿大政府采取行動將他遣返回中國。
加拿大移民部律師海倫·帕克21日上午表示,賴昌星最快會在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國。
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馬朝旭北京時間22日對加拿大聯(lián)邦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他說,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發(fā)后潛逃加拿大多年。中國政府關于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我們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
廈門“遠華”走私案是1949年以來中國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作為此案的主要嫌犯,賴昌星于1999年案發(fā)后舉家逃往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難民申請,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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