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上市公司股東短線交易屬于違規(guī),但面對巨額利益的誘惑,深信泰豐的第三大股東深陷其中。深信泰豐今日公告,股東重慶潤江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潤江”)在過去的半年時間里,共計成交公司股票5次,產生收益達到131.57萬元。
半年5次違規(guī)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并非罕見,但是像深信泰豐第三大股東重慶潤江這般高賣低買,一邊賺錢一邊減持的案例實屬罕見。
深信泰豐今日發(fā)布公告稱,公司第三大股東重慶潤江在過去的半年時間里,共計成交公司股票5次,產生收益達到131.57萬元。2010年11月8日,重慶潤江賣出17萬股,當時成交價為每股9元。隨后在今年的4月1日,深信泰豐大漲9.97%。當日,重慶潤江再度大舉賣出176.89萬股,成交價為當日的最高價格。最近一次賣出更是深信泰豐今年以來股價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的4月11日,其成交價為每股10.51元。
相比甩賣的力度,重慶潤江重新買入的力度要小很多。公告顯示,重慶潤江在最近共計買入兩次,今年5月6日買入55.81萬股,每股成交價8.17元。隨后的5月9日再度買入28.1萬股。按照上述成交價計算,5次交易共計獲利131.57萬元。
違規(guī)交易收益遭充公
顯然,上市公司自身的股東大舉頻繁短線交易屬于違規(guī)行為。為此,深信泰豐也將重慶潤江之前短線交易所得沒收。
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深信泰豐稱,重慶潤江于2011年5月5日、5月9日的兩筆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均構成了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應由本公司董事會收回。
而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10月底,重慶潤江持有公司流通股259.25萬股,限售股2333.25萬股,合計持有股份2592.5萬股,占公司總股份的7.24%。而上述交易之后,重慶潤江持有的深信泰豐的股份也降低至6.75%。
盡管深信泰豐已經將重慶潤江的違規(guī)交易所得沒收,并計入公司當期營業(yè)外收入。但是重慶潤江的買賣行為中賣點的如此精確還是讓不少業(yè)內人士感到驚訝。有業(yè)內人士稱,公司股東對于公司業(yè)績以及股價的走勢判斷相對于個人投資者而言肯定要好很多,如果上市公司自身治理方面存在問題,大股東頻繁短線交易,對于市場的公平交易環(huán)境將帶來極大的破壞。上市公司應該大力加強監(jiān)管,杜絕此類事件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