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運輸部20日出臺新版民航服務管理條例,重拳出擊民航服務業(yè)現(xiàn)有三大頑疾:丟包、晚點和超售。按處罰標準計,這是最嚴厲的一版民航服務管理條例。
運輸部部長雷·拉胡德20日說,新版條例將于今年8月底正式投入使用。出臺新條例,目的是讓乘客在付費使用航空公司的服務時獲得更加公正的對待!叭绻愕耐羞\行李被航空公司搞丟了,或者你因為航空公司的超售機票行為而無法登機,你理應獲得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拉胡德說。
先前條例規(guī)定,航空公司在搞丟乘客行李后需向乘客賠償合理費用,但新規(guī)定附加一條,航空公司須返還乘客行李托運費和行李檢查費。運輸部數據顯示,去年一年,美國的航空公司僅征收的行李托運費和估價費總額達25億美元。
按新版條例,國際航班乘客登機后,飛機在停機坪上等候4小時以上的航空公司必須向每位乘客賠付2.7萬美元。按這一處罰標準,一架滿員的大型客機如果在停機坪上等候4小時以上,不論何種原因,都需支持數百萬乃至上千萬美元的罰金。
此外,舊版條例規(guī)定,乘客可按被延誤時間的長短向超售航空公司索賠400美元至800美元的補償費;新版條例將這一補償力度提升至650美元至1330美元。
新條例還規(guī)定,美國各航空運營商經由各種渠道銷售、促銷機票時,標注的價格必須是包含各類稅費的最終出票價格。不過,一些航空運營商反對這一規(guī)定,認為政府并未要求其他運輸行業(yè)價格透明化。
(新華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