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盡管有關部門嚴加打擊,媒體也大量曝光,但商家設置的消費陷阱仍然層出不窮。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根據辦案經驗和消費投訴,總結出6大新型消費陷阱,同時教你在面對這些陷阱時,怎樣見招拆招。
陷阱1:免費停車 責任自負
現象及危害 一此酒店、餐飲店、商場可為消費者提供免費停車的服務,只要消費者在該處消費就可以得到停車票。但是,一旦消費者的車輛在停車場內發(fā)生損壞或被盜情況,商家會以沒有收取消費者的停車費用為由,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律師點評 《消法》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雖然一些酒店、旅館、商場、超市等消費場所,設置了“只提供免費車位,不作保管,遺失自負”等類似告示,但是依據《消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之規(guī)定,這些告示是無效的,商家不能因此而免除責任!貞c合縱律師事務所律師汪志國
消費貼士 消費者應注意:一、將車輛停放在管理相對規(guī)范的停車場;二、要保留好停車卡、停車票等相關憑證;三、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四、保留好在商家消費的憑證;五、如發(fā)現車輛被盜或者受損或者車內財物被盜,應立即報警!糁緡
陷阱2:預付辦卡 暗藏玄機
現象及危害 一些經營者以辦卡送禮、多辦多優(yōu)惠等方式誘使消費者預先付費辦卡,預付金額越多,折扣越大。商家剛開始還能提供正常服務,后來便人走店撤,消費者發(fā)現上當后難以挽回損失。有的連鎖服務不連鎖,各分店優(yōu)惠不同,卡內余額不能兌現、消費行為受商家“最終解釋權”等限制。
律師點評 如果企業(yè)誠信、準入審查、信息披露和監(jiān)管到位,這本是雙贏的美事!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規(guī)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提供服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按照國家規(guī)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承擔的責任!貞c志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昊
消費貼士 消費者在購買會員卡時,應選擇知名度高、信譽好的商家,要查看經營者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要認真閱讀經營者的會員制度及服務內容,不要被經營者的口頭承諾所迷惑,更不要相信街頭推銷的優(yōu)惠卡。消費者要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要對相關服務內容作出細致約定,必須明確退會、退卡(退余額)的途徑與方法。消費者權益一旦受到侵害,要及時向工商部門、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陷阱3:網上購物 限制多多
現象及危害 消費者在沒有看到實物的情況下付款,可能收到名不副實的貨物,也可能在收到貨物后,發(fā)現其質量、性能、款式等與網站圖片或視頻演示不符。一些網店售后服務沒有保障,貨品出現故障或問題無法得到商家?guī)椭c解決。一些網站消費協議約定發(fā)生糾紛由網站所在地管轄,會導致消費者產生維權不便的誤解。
律師點評 《消法》規(guī)定,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貞c潛衛(wèi)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桐雨
消費貼士 選擇具有較高商業(yè)信譽的購物網站,采取支付寶等貨到確認后付款的方式。選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商品時應慎重。保存好購物單據等憑據。網絡購物官司,既可在消費者所在地,也可在網店所在地法院。如果網站規(guī)定有專屬管轄條款,異地消費者可在起訴后提出管轄異議,法院將酌情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陷阱4:分時度假著實誘人
現象及危害 分時度假類消費欺詐主要有四大特征:一是通過鼓吹投資回報,誘惑消費者。將分時度假酒店居住權吹噓成一種投資,宣稱消費者除了自己享用外,還能通過先購買、再轉售的方式獲取收益;二是用“低成本逛遍全球”等概念誤導消費者,宣稱購買分時度假的消費者可去100多個國家旅游。實際上,不少國家和地區(qū)并沒有對中國公民開放個人旅游;三是在合同中設置霸王條款,如不代辦旅游證件、不提供導游、翻譯等服務,更沒有酒店或度假村倒閉后如何賠償的條款;四是虛假宣傳,通過為酒店、景區(qū)提供客源為誘餌,與酒店、景區(qū)簽訂合作協議,要求打折,但是招募的會員所交納的會費,并不能足額支付應當支付的酒店或景區(qū)的相關費用。
律師點評 《消法》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效果和期限;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瓮┯
消費貼士 分時度假產品價格昂貴,動輒數萬元數十萬元,且合同期限較長,消費者要承擔經營者倒閉破產、卷款潛逃等風險。因此,應慎重選擇和購買這類產品。簽約時應要求商家把口頭宣傳寫入書面合同,避免日后產生糾紛。消費者在未全面掌握商家背景和分時度假產品的情況下,不要購買。
陷阱5:教育機構 王婆賣瓜
現象及危害 有的家教類及專門考試輔導類機構,宣稱所謂的“名師家教”、“保過班”等,實際上夸大其辭。一些職業(yè)培訓機構自稱掛靠權威部門或名校,其實魚目混珠、培訓內容嚴重縮水。一些廚師、機械師、電腦工程師類培訓機構,以結業(yè)后安排工作為誘餌,對消費者實施欺詐。
律師點評 《消法》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不得進行讓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何桐雨
消費貼士 要選擇有辦學資質的機構。在選擇出國留學中介時要注意,根據我國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從事該類中介服務的機構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審批。家長應根據孩子的客觀情況,不要盲目跟風攀比,不要“以輔代學”,要根據孩子的學習接受程度等制定校外輔導計劃。慎重選擇“保過班”,避免在預期效果沒有達到時,造成不必要的金錢浪費。簽約時應注意查看條款內容,尤其注意對教學預期效果未實現標準、經濟補償或教學補救方面的條款,如有疑義應立即提出,盡量通過補充條款加以明確。
陷阱6:數字廣告 天花亂墜
現象及危害 一此廣告喜歡用數據來說明產品的優(yōu)點或受歡迎程度,如電視熱播的某奶茶廣告,稱其每年賣出多少億杯,杯子連起來能繞地球好多圈等。
律師點評 《廣告法》第十條規(guī)定:在廣告中使用數據的,必須標明該數據出處。但在一些廣告中,言之鑿鑿的數據并沒有標明出處,不僅涉嫌違法,而且對消費者存在誤導!貞c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洪波
消費貼士 廣告中有數據說明而不標明數據來源者,不要輕信。不購買類似廣告宣傳的產品,能達到打擊虛假廣告的效果;工商管理部門應加大監(jiān)管力度和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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