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立法:10萬條留言背后的民意之爭
2010-12-28   作者:記者 王麗 王新明/貴陽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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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世界最大的汽車生產和消費國,汽車在加速駛入中國尋常百姓家的途中,悄然改變了每個人的生活?紤]比較成熟,相對其他稅種更易通過的車船稅法草案,今年10月底一經公布,卻引發(fā)了社會強烈的反響和爭議。
    日前,全國人大通過網(wǎng)絡向社會公開征求對草案的意見,近10萬條留言背后,直指稅收調節(jié)諸多尖銳矛盾。

    一項法律背后10萬條民意的爭議

    10月28日至11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國人大網(wǎng)向社會公開征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的意見,全國各地社會公眾通過網(wǎng)絡、來信和報刊等方式踴躍表達意見,共收到97295條意見,群眾來信40封。
    中國人大網(wǎng)公布的結果顯示,在全國人大收到的近10萬條意見中,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guī)上升為法律的35779條,占36.77%;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53137條,占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8379條,占8.61%。
    超過半數(shù)的公眾認為,這個草案增加了百姓個稅負擔,在諸多問題上,民意體現(xiàn)了激烈的爭論。7695條意見提出,應明確車船稅的立法目的,草案有借節(jié)能減排之名,搭立法便車而提稅,加重車主負擔之嫌;7066條意見要求降低或者持平2.0以下乘用車的稅負;6850條意見要求用燃油稅代替車船稅;4814條意見要求按車船的價值計稅;1598條意見要求將車船的排氣量和價值綜合計稅;202條意見要求直接聽取車主的意見。
    據(jù)公安部交管局日前發(fā)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中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99億輛,其中汽車8500多萬輛。2010年,中國汽車產、銷量均達到世界第一。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國內車船稅收入為186.5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0.27%。

    促“節(jié)能減排”還是搭“立法便車”

    對乘用車由以前的按座位征稅改為按排氣量階梯式征稅,是草案中的新規(guī)定,但這項旨在體現(xiàn)公平原則和鼓勵節(jié)能減排的規(guī)定,卻引來廣泛爭議,不少人認為,草案有借節(jié)能減排之名,搭立法便車提稅加重車主負擔之嫌。
    成都市民楊剛說,根據(jù)草案,增加車主負擔是肯定的,現(xiàn)在自己2.0排量的汽車每年繳稅420元,調整后要增加到700元左右。如果是為了達到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應該用燃油稅來調節(jié),這樣可以體現(xiàn)多繳多開、少繳少開、不繳不開的公平原則,這樣的規(guī)定調整后節(jié)能減排的效果也不會好。
    貴陽市民李凱認為,既征車船稅又征燃油稅,是在同一財產上重復設稅,應當降低汽車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負,提高汽車使用環(huán)節(jié)的稅負,取消車船稅,并入燃油稅。
    一些人提出,排量不能完全決定一輛乘用車對能源的消耗和對環(huán)境的污染,現(xiàn)在汽車發(fā)動機上使用的渦輪增壓等先進技術,使排氣量大的車比排氣量小的車對能源消耗更少,對環(huán)境污染更小,應將排氣量和價格綜合起來考慮計稅依據(jù)。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施正文教授說,車船稅應當定位于財產稅,其調節(jié)節(jié)能減排的作用非常有限。稅收手段對節(jié)能減排和環(huán)境保護的作用,應當主要依靠針對成品油和乘用車征收的消費稅,以及未來開征環(huán)境稅(碳稅)來完成。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認為,目前中國涉及車輛的稅種很多,應當統(tǒng)籌考慮稅種設置和稅負總體水平,車船稅不可能承載過多的經濟功能,如節(jié)能減排、調節(jié)財產和消費等。
    “立法不能變成變相漲價!辟F州省社科院教授熊宗仁說,乘用車目前已是我國稅、費征收最多的商品,當前居民通脹預期強,此時出臺大幅增加車主負擔的稅法應該慎重。
    據(jù)統(tǒng)計顯示,我國各種稅費占了購車總費用的40%。一輛車從出廠、購買、保有到使用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種和稅金總額在全世界數(shù)一數(shù)二,包括成本17%的增值稅、車價10%的車輛購置稅、車價1%到40%的消費稅、進口車15%的關稅,還有燃油稅等,另加上過路費、過橋費、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高額停車費等。有些地方還未取消養(yǎng)路費,有些地方還征收道路建設費、環(huán)保費等。車船稅即將大幅上調,一些城市擬開征的擁堵費也箭在弦上,進一步加重了車主的負擔。

    調節(jié)“貧富差距”不能只盯著老百姓的口袋

    稅收杠桿被視為是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新法律到底能不能真正起到通過稅收調節(jié)貧富差距的作用,抑或變相給廣大公眾增加了新負擔,百姓和專家提出,增加財政收入,不能只盯著老百姓的口袋。
    “同樣排量的車就征同樣的稅,這樣太不合理了,根本就沒有體現(xiàn)稅收調節(jié)的公平原則。”北京市民趙彥斌說,車船稅作為財產稅,應以車船的價值作為征收依據(jù),按汽車排量征稅是不合理的。同一排量的車,價格相差很大。以排量1.8的車為例,買奇瑞不到10萬元,買奧迪在30至40萬元之間,但要繳納同樣的稅額,根本起不到調節(jié)社會貧富差距的作用。
    不少人提出,納稅是公民的義務,提高稅負要考慮到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
    深圳退休干部段永康說,同樣排氣量的汽車,實際價值卻可能相差很大,例如我國江西產的路風2.8升柴油越野車僅僅不到十萬元或十幾萬元,而進口的奔馳、寶馬等車售價卻要幾十萬到一百多萬,而他們交相同的稅額,這不合理。
    熊宗仁說,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汽車已逐漸從奢侈品變成日常消費品。與現(xiàn)行稅額相比,草案只降低了1.0以下排量的稅額,但這只占乘用車中很小的比例,絕大多數(shù)車主其實都增加了負擔。排量在2.0以下的乘用車是城市普通消費者擁有的主打車型,主要用于上下班、接送孩子、帶老人出行等基本生活需要,不應一律課以重稅。
    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尹音頻認為,雖然車船稅并不是大稅種,但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大幅增加,車船稅與越來越多人的利益產生關聯(lián),特別是在當前強烈的通脹預期下,公眾對車船稅異常敏感,車船稅法的出臺一定要謹慎,充分聽取民情、吸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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