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鐵客流量逐步上升,上下班高峰時段人流擁擠。為此,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北京建筑設計院副院長陳杰建議,在上下班高峰時段提高地鐵票價,“每張可提至五六元”,持公交IC卡的乘客則保持2元票價不變,以此促使一些人選擇其他時段乘坐地鐵。北京市發(fā)改委表示,將“認真研究采納”這一建議。(6月9日《新京報》)
提高上下班高峰時段的地鐵票價以分流乘客,此謂通過價格杠桿引導市民出行。價格杠桿本是個好東西,但現(xiàn)在人們一聽到這個詞就有點害怕。
價格杠桿意在尋求平衡,它至少有兩種方法,一是做“加法”,一是做“減法”。提高高峰時段的地鐵票價可以分流乘客,而在保持高峰時段票價不變的情況下,降低非高峰時段地鐵票價同樣可以分流乘客。但陳杰副院長選擇了前者,而有意無意地忽視了后者,只想到漲價而沒想到降價。
價格杠桿以及稅收杠桿只做“加法”不做“減法”,幾乎成了一種普遍現(xiàn)象。比如,很多地方都在實行或計劃實行階梯水價,無一例外的,都是規(guī)定用水超過多少噸要比以前多交錢,而沒有規(guī)定用水低于多少噸要比以前少交錢,這樣一來,實行階梯水價就成了變相漲價。實際上,多用水漲價可以促進節(jié)約用水,少用水降價不是同樣能達此目的嗎?再比如實行階梯電價,用電高峰時段漲價可以“削峰填谷”,用電低峰時段降價同樣可以“削峰填谷”,但電價杠桿從來只選擇前者而不選擇后者。
但凡實行價格杠桿,總會有一些正當理由擺在臺面上,促進節(jié)約啦,減排降耗啦,保護環(huán)境啦,但是,只漲價不降價、只做“加法”不做“減法”的價格杠桿,其結果都是讓民眾多掏腰包,于是,我們有理由懷疑片面地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節(jié)約、減排降耗、保護環(huán)境等等只是一個個說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