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堵不能由行政命令來解決
    2008-09-04    張鳴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在中國,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可以很痛快淋漓地解決很多棘手問題。一個命令下來,三下五除二,快刀斬亂麻,從短期看,幾乎沒有辦不成的事。為了解決奧運會期間交通擁堵的問題,行政當局采取了單雙號限行的行政強制辦法,從效果看,的確立竿見影,從限行起直到今天,一向被譏為“首堵”的北京,還真就不太堵車了。 

    新的問題來了,為了維持這令人心情舒暢的一路暢通,是不是要把現(xiàn)行的做法,長期堅持下去?這兩天,媒體一直在討論。筆者也是深受塞車之苦的沒車一族,由于家離學校很遠,時常有因堵車而耽誤上班的事情發(fā)生。單雙號限行,對我個人而言,只有好處。但我依然認為,解決交通擁堵問題,不應該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尤其不應該長時間用這種方式。道理很簡單,因為這種做法,是對市民中的某一部分人權利的剝奪。
    有人認為,單雙號限行,無關權利,而是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沒錯,跟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比起來,同樣在路上行走,開車的人的確所占的路面要多些,但這并不意味著行人和開車人之間存在著資源分配的不公平。因為至少在理論上,步行和開車只是一種選擇。我們可以認為,開車的人也許要比步行者富有(當然也未必),但只要人們獲得財富的機會大致平等,所謂資源分配的不公,就不存在。如果事實上人們獲得財富的機會不平等,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顯然,這種不平等,不能靠限制人家車輛上路找補回來。事實上,就北京而言,有車一族大多都是憑勞動吃飯的工薪階層,沒有理由認為他們有車是占了誰的便宜。
    單雙號限行,等于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有車人手里的車的使用權,砍掉了一半。讓這些車一半時間閑置在家,而所繳的保險以及養(yǎng)路費等費用不變,無疑是資源的巨大浪費和無謂消耗。由此造成的損失,誰來補償?為了開奧運會短期限行,也許人們還可以理解,但要把這種命令長期化,于法于理,都說不通。
    交通擁堵,是現(xiàn)代化大都市的痼疾,紐約、巴黎、東京都害過這種病。就目前來看,要想緩解這種疾病,唯一的出路是發(fā)展以地鐵為主的公共交通,在市區(qū)之內,讓人們上班辦事,不要依靠私家車代步。事實上,如果北京的地鐵也發(fā)達到了跟這些國外都市一樣的地步,那么估計沒有多少頭腦清醒的人,非得開私家車上班。
    我們國家的行政力量顯然十分強大,說極端點兒,別說單雙號限行,就是宣布不讓某個市區(qū)的人出門,也是做得到的。但是,這樣強大的行政力量,不應該濫用。歷史的經(jīng)驗告訴我們,用行政命令解決問題,雖然見效快,但預后不佳,往往會有后患。而且政府為此付出的行政成本,隨著禁令的逐漸松弛,要想維持禁令的原效果,會越來越高。其實,面對城市的交通擁堵,握有行政權力的政府,最應該做的就是盡快建設以地鐵為主體的公共交通網(wǎng)絡,而非下命令?梢越杩诙鄶(shù)人的利益剝奪一部分人,也就可以借口別的什么剝奪所有人。這樣的事情,在我們歷史上曾經(jīng)發(fā)生過,我們有理由希望不要再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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